贵金属交易提示
关于开通积存金份额转让功能及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的提示
 

  为进一步满足积存金客户份额流动的需求,我行即将开通积存金份额转让功能,积存金交易时间内客户可通过积存金业务受理渠道(柜面、网银等)进行个人客户之间、法人客户之间的积存金份额转让,其中个人与法人之间不能进行份额转让;支持同城和异地客户之间的份额转让。

  2015年5月1日起我行将收取积存金份额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如下:

客户类型

业务渠道

单笔转让份额价值(转让份额
×转让时积存金价格)范围

同城转让手续
费收费标准

异地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

个人客户

柜面、个人网银

0.2万元(含)以下

0

2元/笔

0.2万-0.5万元(含)

0

5元/笔

0.5万-1万元(含)

0

10元/笔

1万-5万元(含)

0

15元/笔

5万元以上

0

按转让份额价值的0.03%
最高50元/笔

法人客户

柜面、企业网银

1万元(含)以下

0

5元/笔

1万-10万元(含)

0

10元/笔

10万-50万元(含)

0

15元/笔

50万-100万元(含)

0

20元/笔

100万元以上

0

按转让份额价值的0.002%
最高200元/笔

  手续费将从份额转让转出方的积存金资金账户扣收,如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无法转让。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如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咨询。


(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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