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交易提示
关于调整积存金手续费收费标准的提示
 

  2014年11月1日起我行将调整积存金的手续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免收法人客户的积存手续费,赎回手续费调整为赎回金额的2%。
  二、个人客户积存和赎回的手续费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如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咨询。

附:调整前后手续费费率对照表

客户类型

积存类型

积存手续费

赎回手续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法人客户

定期积存

0.5%

0


1.5%


2%

主动积存

0.5%

0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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