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交易提示
关于2014年国庆节期间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业务相关调整安排的提示
 

    上海黄金交易所2014年9月23日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并在2014年9月24日发布关于交易所暂停办理账户卡系统开户等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4年国庆节期间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业务休市安排
  自2014年9月30日(周二)20:00起休市,10月8日(周三)照常开市。

  二、调整Au(T+D)合约、mAu(T+D)合约及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与涨跌停板幅度
  (一)调整Au(T+D)合约、mAu(T+D)合约与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强平保证金比例
  自2014年9月29日(周一)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Au(T+D)合约、m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从12%调整至14%,强平保证金比例从8%调整至10%;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至18%,强平保证金比例从10%调整至14%。
  (二)调整Au(T+D)合约、mAu(T+D)合约与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自2014年9月30日(周二)交易日开市时(即2014年9月29日20:00)起,Au(T+D)合约、m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8%,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1%。
  (三)若在2014年9月29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及我行相关风险控制要求调整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2014年10月8日(周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
  Au(T+D)合约、m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2%,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至8%,下一交易日开市时(即2014年10月8日20:00)起Au(T+D)合约、m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至6%;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4%,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0%,下一交易日开市时(即2014年10月8日20:00)起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至8%。

  三、黄金账户卡业务调整内容
  (一)在2014年9月30日(周二)18:00至2014年10月8日(周三)8:00期间,我行所辖各营业网点柜面将暂停办理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卡开、销户业务。
  (二)在此期间,电子银行暂停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卡开、销户业务办理。
  (三)2014年10月8日(周三)8:00之后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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