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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7]10号文),经与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40001,以下简称“华安创新”)、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40004,以下简称“华安宝利”)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2,以下简称“华安MSCI”)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5,以下简称“华安宏利”)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公司对上述四只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条款修改如下:

  一、华安创新基金合同中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条款原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二、华安宝利基金合同中关于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条款原文如下:
  “基金的申购份额由申购金额扣除申购费用后除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三、华安MSCI基金合同中关于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条款原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华安宏利基金合同中关于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条款原文如下: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现将上述四只基金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条款统一修改为: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前述修改均为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符合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对上述基金合同的修改自2007年5月15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20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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