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提供交易服务,进一步丰富产品功能,并落实有关监管要求,我行对《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产品介绍(2014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规则(2014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产品介绍(2014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规则(2014年版)》《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规则(2014年版)》《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2014年版)》进行了修订,在账户外汇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中增加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功能的介绍和规则,其他文档完善了客户保证金不足情况下资金安排的相关表述。修订后的新版客户文档(见附件一至六)将于2015年1月12日正式启用,原文档同时废止,前述产品涉及的其他客户文档没有变化。 本次通告的通告期自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1日,通告期内如您对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的修订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致电或发送短信至95588向我行咨询或办理注销手续。通告期结束后,如您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或未注销相关业务,将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新版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 一、《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产品介绍(2015年版)》 二、《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外汇交易规则(2015年版)》 三、《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产品介绍(2015年版)》 四、《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原油交易规则(2015年版)》 五、《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交易规则(2015年版)》 六、《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2015年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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