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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关于延长实物黄金代客业务夜市交易时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07年2月26日《关于延长夜市交易时间的通知》要求,我行从2007年3月1日起(即从自然时间2月28日21点起)延长代客实物黄金业务(包括对公实物黄金代客夜市交易与上海地区“金行家”个人实物黄金业务)夜市交易时间,具体的夜市交易时间安排为:21点至次日凌晨2点30分为夜市的连续交易时段,2点30分起交易暂停,白天的交易时间不变。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


中国工商银行
2007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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