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3年5月15日通告了个人账户贵金属新客户文档启用事宜,根据系统升级安排,决定调整启用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行原定于2013年7月15日启用的个人账户贵金属新客户文档,现调整至2013年7月29日启用。 二、在2013年7月13日凌晨4时前,如您设置挂单交易(即委托交易),挂单有效期最长截至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凌晨4时;在2013年7月15日上午7时后,如您设置挂单交易(即委托交易),挂单有效期最长截至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凌晨4时。 三、新客户文档启用其他事宜仍以5月15日通告为准。
如您对新客户文档有疑问或有异议,可致电或发送短信至95588向我行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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