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理财投资的实际需要,我行决定自2010年2月8日起,将2008年第2期增强型新股申购人民币理财产品(代码:830003)投资对象和赎回费率作出以下调整:
一、增加投资对象 投资对象中增加“股权质押融资信托和股权回购信托”,在十一条风险揭示中,信用风险相应调整为“本产品投资范围内涉及债券、贷款信托、票据信托、股权质押融资信托、股权回购信托等,不排除由于相关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导致本产品净值遭受损失的可能”。
二、调整赎回费率 将赎回费率由“持有期小于6个月时,赎回费率为0.2%;持有期大于6个月(含6个月),赎回费率为0%”调整为“持有期小于3个月时,赎回费率为0.1%;持有期大于3个月(含3个月),赎回费率为0%”。 自2010年2月8日起,我行将启用和执行新版产品说明书。对于不接受说明书调整的客户,可在2月8日前终止理财计划。
特此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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