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30
您所在的位置:
发改委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
 

  发改委网站22日消息,近日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出,经商国家能源局,决定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

  《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加快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配电成本监审基础上,于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在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试点基础上,组织开展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于今年年底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通知》还提出,完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调整机制。组织开展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测算工作,逐项核定。其中,新投产的宁绍直流、酒湖直流和已投产暂未核定输电价格的海南联网工程等三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今年年底完成核价工作。定期调整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考虑到电量等因素波动,为及时反映真实、合理输电价格,决定定期对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复核电价,周期暂定为三年。

本资讯内容摘录自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仅供参考,不代表工商银行观点。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本资讯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7-08-2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