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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与香港金管局续签双边本币互换 规模维持4000亿元
 

  央行27日公告,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4000亿元人民币/4700亿港币,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双方认为,货币互换协议的续签有利于维护两地和区域金融稳定,便利两地贸易和投资,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央行与香港金管局于2009年1月20日首次签署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2011年11月22日双方首次续签并将规模扩大一倍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元。2014年11月22日双方第二次续签,规模仍维持在4000亿元人民币/5050亿港元,并于2017年11月21日到期。

  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先后与新西兰储备银行、蒙古银行、阿根廷央行、瑞士央行以及香港金管局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累计规模6600亿元。

  截至2017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巴西中央银行、阿尔巴尼亚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斯里兰卡中央银行、韩国银行、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卡塔尔中央银行和加拿大中央银行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已经到期,尚未续签。自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36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当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总额度为22960亿元(不含已失效未续签)。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年到2015年的两年时间里,我国先后与25个国家或地区签署或续签了货币互换协议,累计规模2358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均为三年,这意味着2017年到2018年迎来货币互换协议到期的高峰期。其中,2017年货币互换协议累计到期规模为15020亿元,而今年以来累计续签规模仅为6600亿元。2018年还将有8560亿元货币互换协议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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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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