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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近日公布的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显示,今年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据报道,根据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2014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央企税後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其中,前四类企业上缴比例均较去年上调了5个百分点。
财政部还单列了一个其他支出70亿元人民币(下同),用於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外界猜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央企中已成体系的大型企业实施改造,如中航工业、华润等,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能对现有的国有资产经营平台加以新设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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