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行个人外汇买卖电话银行增加新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汇市通”客户:
  我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电话银行部分将从今年9月6日起增加止损委托交易、双向委托交易以及委托交易最长时限120小时的功能。
  几项新功能的介绍:
  止损委托交易的定义:客户为了避免汇率波动带来更大的损失,订立的一种委托。委托订立以后,当市场价劣于或者等于客户的委托价时,即按我行所报出的第一个劣于或等于客户的委托价格成交,从而减少客户的损失。
  例如:客户目前持有欧元,当前我行欧元/美元的买入价(客户卖出欧元、买入美元)为1.2235,我行欧元/美元卖出价(客户买入欧元、卖出美元)为1.2265。
  客户想在我行欧元/美元买入价低于1.1960时进行止损,以避免欧元跌破1.1960后所造成的更大损失,则客户建立止损委托。委托建立后,一旦我行欧元/美元的买入价≤1.1960,则系统将按我行所报出的第一个劣于或等于1.1960的买入价,为客户进行止损。
  由于国际市场外汇牌价存在“跳点”的情况,因此最终的成交价有可能劣于客户所预留的止损价格。
  涉及到优惠金额的止损委托交易,优惠金额和点差的判断提前到该笔委托成交前进行。因此在客户建立止损委托时,如果卖出币种的金额达到优惠档次,则我行所报出的标准价触及客户的委托价时不成交,只有优惠价触及客户的委托价时才成交。
  例如:同样上述欧元/美元的例子,客户建立的止损委托价位在1.1960,当客户建立止损委托时的卖出欧元金额达到2000.00欧元,(该价格已经超过等值2000美元,享受第一档优惠)优惠后的价格较标准价多4个点,则我行欧元/美元的买入价>1.1956时止损委托不成交,只有买入价≤1.1956时,系统将按我行所报出的第一个劣于或等于1.1956的买入价,为客户进行止损。止损委托成交的同时,系统将返还客户4个点的优惠。
  双向委托交易要求客户必须输入两个汇率,一个为获利委托汇率,另一个为止损委托汇率。当双向委托交易中获利委托交易或者止损委托交易任意一个委托交易成交时,该笔双向委托交易即成交。
  委托交易时限延长:目前我行的委托交易最长时限为24小时,此次新版本投产后,网上银行的最长委托交易时限将延长到120小时。客户在进行委托交易时间选项时将有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以及120小时五种时间范围可供选择。以上不同档次的委托时间段均为自然时间,因此客户在选择以上时间段的时候有可能覆盖住周六、周日,导致客户查询存款状态时资金处于冻结状态,因此请您在选择委托时间时,做好规划。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电话银行的以上变化,请您提前做好准备。

  >>个人外汇买卖电话银行操作指南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200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