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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汇业务
 


  个人结汇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客户按我行当日实时牌价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的业务。

  适用对象
  境内居民或境外人士。

  开办条件
  持外币现钞或外汇账户存款均可在我行办理结汇。

  开通流程
  无论境内个人还是境外个人,也无论何种事项的结汇,每人每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结汇等值5万美元(含)。其中“每年”即一个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服务渠道与时间
  1、客户可通过我行指定网点办理个人结汇业务。
  2、客户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办理“小额结汇”业务,年度结汇最高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操作指南
  无论境内个人还是境外个人,也无论何种事项的结汇,每人每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结汇等值5万美元(含)。其中“每年”即一个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于超过每年等值5万美元年度总额的结汇,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对于境内个人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需自带复印件):
  (1)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2)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3)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4)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6)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7)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8)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9)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2、对于境外个人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1)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2)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3)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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