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介绍
 
  一、业务介绍  

  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是工行首家推出推出的一项个人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双向交易业务为客户提供先卖出后买入的交易方式,帮助客户在贵金属市场下跌走势下获得盈利。结合账户贵金属业务,工行为客户提供了在贵金属市场上涨或下跌的走势下,均可交易获利的投资工具。

  二、业务特点  

  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满足了个人客户在贵金属市场下跌走势下获利的投资需求,个人客户通过先卖出账户贵金属后买入、高抛低吸的方式实现盈利,改变了此前客户只有在市场上涨时才能盈利的单一投资模式,进一步丰富了客户的贵金属投资选择。
  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采用实盘交易模式,不提供杠杆交易。

  三、业务品种  

  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与账户贵金属业务类似,交易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两个币种;贵金属品种目前包括黄金、白银及铂金;人民币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以人民币标价,交易单位为“克”;美元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以美元标价,交易单位为“盎司”。

  四、特色优势  

  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与账户贵金属业务类似,在交易起点、交易时间、交易渠道等方面,与账户贵金属业务保持一致。
  交易方向丰富:满足个人客户在贵金属市场下跌走势下的投资盈利需求;
  交易成本低:无开户费用,无交易手续费,无实物交割,仅收取交易点差,交易成本低廉;
  交易起点低:交易起点与账户贵金属业务一致,人民币账户黄金,白银、铂金双向交易业务每笔交易起点均为1克,以1克递增;美元账户黄金、白银、铂金双向交易业务每笔交易起点分别为0.1盎司、5盎司、0.01盎司,并分别最小以0.01盎司、1盎司、0.01盎司递增;
  交易时间长:电子银行渠道每周一早7:00至周六早4:00,提供24小时连续交易服务;
  交易渠道广:网点柜面提供面对面服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手机银行提供随时的自助交易服务;
  交易品种多:覆盖人民币与美元账户黄金、白银和铂金等品种,选择余地大、品种多;
  交易方式灵活多样:交易方式包括即时交易、获利委托、止损委托和双边委托。委托挂单时间最短为24小时,最长可达120小时。


  五、适用对象  

  适用于持有人民币或美元,对贵金属投资有兴趣并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客户。

  六、开办条件  

  个人客户持有工行灵通卡、e时代及理财金卡等多币种借记卡,在网点柜面或电子银行渠道开户后,即可办理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如果客户此前开立过账户贵金属账户,在办理双向交易业务前,也需重新进行双向交易业务开户。

  七、开通流程  

  1、客户持工行灵通卡、e时代卡或理财金卡等多币种借记卡,在工行进行双向交易业务开户,并预留有效手机联系方式后,即可办理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
  (1)柜面开户:客户凭本人有效证件持有牡丹灵通卡、e时代或理财金账户卡等多币种借记卡到工行网点,填写《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申请书》、预留有效手机联系方式,签字确认后即可开通双向交易账户。
  (2)电子银行渠道开户:个人电子银行客户也可通过工行提供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方式,自助办理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开户,同时也需填写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2、在完成双向交易开户后,客户借记卡下将生成保证金账户,用于记录客户持仓及保证金比例情况。客户在办理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前,需先将资金转入保证金账户,之后即可进行双向交易操作。


  八、操作指南  

  1、柜面交易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及理财金账户卡等多币种借记卡到工行网点办理。
  2、网上银行交易
客户在开通工行网上银行渠道后,可登录网上银行在网上贵金属栏目自助进行办理。
  
  3、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交易
目前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电话银行只提供人工坐席渠道。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渠道交易流程请参考相应操作页面提示。
  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面临包括政策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通讯系统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在内的各种风险。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贵金属价格可能发生剧烈波动。客户应充分认识到此项业务所蕴涵的风险。
  2、与账户贵金属业务不同,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采用保证金担保的方式,客户进行开仓交易后,工行冻结客户对应金额的保证金,并根据客户持仓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实时计算客户持仓浮动盈亏和客户保证金比例情况。如果客户持有多笔开仓交易,银行将计算加权平均价,用于计算持仓浮动盈亏及平仓后解冻的保证金金额。当客户保证金比例达到或低于50%时,工行将通过手机短信向客户提示风险;当客户保证金比例达到或低于20%,且客户未平仓时,工行将有权代理客户全额平仓。
客户保证金比例=(客户保证金金额±账面盈亏)/客户先卖出交易冻结的保证金(未平仓)
可用资金=客户保证金金额-客户先卖出交易冻结的保证金-客户提交委托交易时冻结的保证金-账面亏损。

  注:客户账面盈利时不计入(增加)客户可用资金
  3、个人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与账户贵金属业务相互独立,客户交易头寸互不混淆,分开操作。
  4、个人客户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注:客户进行交易时,须遵守《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买卖章程》。如客户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95588或登录门户网站www.icbc.com.cn了解更多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业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