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调解超市”方便百姓
“在‘调解超市’解决问题真是方便老百姓啊。”一位中年妇女这样评价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道路交通事故第一调处中心。这位妇女被一辆小车碰伤后,花去医药费8000余元,但在赔偿问题上与驾驶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通过这个调处中心的调解,双方顺利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及时给予赔付,这位大姐非常高兴。这一幕是近年来玉林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调处工作的一个缩影。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矛盾纠纷逐年增多,老百姓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快处快赔快结的诉求日趋强烈。玉林市从2009年开始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新模式,由综治办牵头,整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保险等部门资源,构建了“五位一体”联动工作体系,形成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与保险理赔无缝对接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平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2012年8月17日,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的郭声琨在视察玉林市第一调处中心时,就对调处中心能够充分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诉求表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有益做法表示赞同,并在保险调处理赔中心对保险工作人员说:“保险很重要,希望你们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发挥更好的作用,为老百姓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保险的好处,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五个减少”调处机制见成效
据了解,截至2012年末,广西14个市共建成108个一站式调处中心,已基本覆盖所有市、县和市辖区。在广西保监局的推动下,保险业已着手探索将理赔服务与一站式调处工作有机结合。据统计,2012年各保险公司共参与广西各地一站式调处中心调处案件194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8%,近年来,广西未发生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而引发的群访群诉事件。
从社会效果看,保险业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运作,实现了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减少政法机关工作压力、减少事故诉讼量、减少群众误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五个减少”的目的,实现了群众安心、法院公心、交警尽心、保险省心、政府放心“五方共赢”的成效,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成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
“四个一”调处机制再深入
尽管广西保险业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广西各地保险机构参与一站式调处建设还存在参差不齐的状况,保险的功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为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2012年12月27日,广西保监局在玉林市召开现场会,督促广西各地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全面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广西保监局副局长易细纯指出:“玉林的成功实践、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老百姓的热切期盼以及社会各界对保险业寄予的厚望,使广西保监局党委下定决心要在全区推动保险业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
目前,广西保监局正在采取“四个一”措施,落实“双重责任”,深入推进保险业积极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四个一”是指:“开好一个现场会”,即召开广西保险业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玉林现场会,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出台一项政策”,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三调联动、五位一体”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的通知》,为开展调处工作定方向、立规矩;“制定一个标准”,即推动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广西保险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调处理赔统一标准(试行)》,让调处工作有“标准”可依;“做好一项检查”,即就保险业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调处工作全区“一盘棋”。“双重责任”是指强化保险公司解决纠纷的主体责任、强化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责任。
广西保监局将采取对外公布各保险公司诉讼案件增幅及诉讼率指标、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调处案件情况的方式,提升全行业参与一站式调处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保险报 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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