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引导上市公司多渠道互动
今年以来,浙江证监局将推动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新举措、新方法,督促上市公司运用投资者论坛、投资者接待日、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引导上市公司形成积极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和机制,逐渐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监管部门“送法上门”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政策要求,增强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的互动交流,浙江证监局结合“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安排,组织开展“走进上市公司宣传月”活动,要求每位上市公司监管干部至少走访3家以上上市公司,在两个月的时间内集中走访了60多家上市公司。
浙江局认为,要增进上市公司对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最新政策的认识和理解,监管工作不能被动地“坐堂问事”,而要主动“送法上门”。在走访过程中,监管人员逐家向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等高管人员进行宣讲,把政策内容和具体要求说清楚、讲明白。积极解答有关政策执行方面的相关问题和疑惑。
为避免监管制度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出现“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掉在地上”的情形,在走访中,浙江局将正反两个方面案例相结合,既宣讲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优秀案例,分析这些政策在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方面的积极意义;又结合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案例以及现金分红较少、投资者关系管理较差的案例进行详细解读。
去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浙江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压力加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下滑趋势明显,亏损企业家数明显增加。针对这一情况,浙江局监管人员借助走进上市公司生产一线的机会,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与主要高管人员一起分析经济形势,探讨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
让投资者“零距离”接触上市公司
在总结上市公司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浙江证监局今年制定下发《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组织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保证投资者每年至少有一次参加投资者接待日的机会。鼓励上市公司在审议并购重组、再融资、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期间,自主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更深入的沟通交流。
《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前,应主动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收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针对提问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后主动提供给投资者。
浙江局下发《关于上市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中公开投资者接待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信息,及时收集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提出的问题,在保证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基础上于一周内答复,并将提问及答复情况以书面形式归档。
浙江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各类现场检查对上市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上市公司分类监管评价的重要指标予以使用,并纳入优秀董秘评选的重要内容。督促上市公司定期组织开展现场、网络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细化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要求。
引导上市公司主动分红
为更好地落实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监管要求,浙江证监局在下发《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基础上,深入上市公司现场宣讲现金分红政策,给予公司指导和政策咨询,鼓励、提倡上市公司利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股东,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2012年8月10日,浙江局辖区199家上市公司中过半的公司已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开展了修订工作,现金分红意识和水平总体较高,分红督导工作初显成效。
此外,浙江局辖区有42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单独披露了未来三年(五年)的股东回报计划。这一方面实现了中小投资者对稳定现金收入的预期,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加大了上市公司分红的透明度。
辖区一些“老牌”上市公司还主动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一些公司主动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 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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