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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一、功能特点
客户与银行签定《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
二、适用对象
已在工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公司客户。
三、办理方式
客户与工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在结算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结算账户的额度,由银行将结算账户中超额度的部分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单独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四、开通流程
与工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1年(含1年),到期任何一方如未提出终止或修改,则自动延期),约定合同期限,规定基本存款额度,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审批后办理。
五、服务渠道及时间
工作时间内,各营业网点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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