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网上银行

个人/私人银行客戶 企业客戶 即时登记
网上银行

个人客户“工银速汇”跨境汇款电子渠道手续费优惠推广

推广计划详情如下:

一、推广期
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二、 推广优惠内容
个人银行客户通过手机银行以工银速汇汇出款项1免收手续费2

注:
1. 通过电子渠道,个人银行客户可以港币及美元使用工银速汇汇出款项。个人客户向已登记第三方账户转账汇款日累计限额最高可设定为港币等值1,000,000元,向未登记第三方账户转账汇款日累计最高可设定为港币等值200,000元。
2.工行海外地区手续费视乎所属区域而定,请向收款银行职员查询。
3.结算日为星期一至五,但不包括公众假期。个人客户汇款至工行收款网点,如符合当地收款网点的自动处理条件,款项最快可于10分钟内送抵工行收款网点。款项实际入账时间或会受以下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客户提供的汇款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b).个别国家收款银行的实际操作和处理,包括外汇管制、其他法规和条例限制、适逢假日或非营业时间等;
c).受电脑系统故障或恶劣天气影响; 及/或 d).国内收款网点是否开通外汇业务交易等。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汇款延误或引起任何争议,本行概不负担任何责任。
4. 收款网点覆盖工行于国内的所有网点及海外的多个指定分行,详情请向本行的分行职员查询。
5. 如因本行以外机构导致汇款延误或引起任何争议,本行概不负担任何责任及对该等争议保留最终决定权。 6.客户应小心谨慎进行汇款避免错误,在收取误转款项时应通过银行退还相应款项,并应了解因未退还款项而可能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

一般条款及细则:
1.除另有注明,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推广期」) ,个人银行客户通过手机银行以工银速汇汇出款项可享手机银行工银速汇手续费全免优惠 (「优惠」)。
2.是次优惠只适用于个人客户经手机银行以工银速汇汇出款项。
3.所有优惠不得兑换为现金。
4.所有优惠不得与其他推广优惠一并使用。
5.本行保留随时酌情修改本优惠及/或本条款及细则,或取消本优惠而不作事先通知之权利。
6.并非本条款及细则任何一方的任何人士或实体,将不会拥有于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第623章)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任何部分的权利。
7.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8.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