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积金制度设有共同计划,拥有澳门居民雇员的雇主可透过向工银(澳门)退休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计划以参与制度,而为澳门居民的雇员则以自愿性原则决定是否参与计划。
共同计划供款制度与现行澳门的私人退休基金制度相似,一般概念如下:
在雇员离职时,雇主供款部份将按以下参与计划时间计算归属雇员的比例:
供款时间 |
获得雇主供款部份比率 |
获得雇员供款部份比率 |
未满三年 |
0% |
100% |
三年至未满四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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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至未满五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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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至未满六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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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至未满七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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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至未满八年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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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至未满九年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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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至未满十年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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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或十年以上 |
100% |
而央积金的共同计划设有相关限制:
1.供款的计算基础为每月基本工资,供款金额为雇主雇员各5%
2.雇主雇员供款上限均为MOP1,768(注一),而雇员该月基本工资低于MOP7,445则毋需供款
3.每月供款均须于翌月提交至工银(澳门)退休基金(基金管理实体)
需注意计划受相关法例所监管,详情请于下方链接访问社保资料了解更多详情。雇主可设立优于上述条款的计划,若雇主之前设有私人退休基金计划,则须受相关法例的衔接规定所管理,欢迎按此联络我们,由我行专职人员解答阁下的疑问。
央积金-制度简介
工银央积金共同计划特点:
- 本地银行全面金融服务,可提供到户讲解及登记。
- 遍布全澳的银行网点及便捷的手机银行服务,方便雇员随时了解投资现况。
- 收费清晰简单,除基金管理及行政费外,不设有其他费用。
注一:第5/2020号法律<<雇员的最低工资>>第四条第一款(一)项所指的金额目前为澳门元7,072,其5倍为计算基础上限,扣除上款所指的供款后低于此金额雇员获豁免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