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换礼品-条款与细则

工银信用卡积分消闲计划条款及细则


 

1.    积分累积为每签帐消费满1元,即可得1分,但现金透支,财务费用,年费,其他手续费,消费转分期,现金分期,月结单分期,MPay等其他第三方快捷支付、自动转账缴费,使用工银新八佰伴Visa卡于指定新八佰伴场内商户消费及中国内地一些低扣率或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别的商户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旅行社、交通运输、航空、燃油、批发类、超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政府服务、慈善及公共事业等,以及本银行不时公布的交易类别,均不包括在本行积分计划计算内,累计积分有效期为18个月。

2.    所有消费转换联名积分之工银信用卡均不适用于本积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银环球旅行万事达卡、工银澳航联名卡、工银金沙时尚万事达卡、工银AIA联名卡、工银宇宙星座万事达世界卡及白金卡、工银宇宙星座银联双币钻石卡及白金卡、工银CTM联名卡。

3.    持卡人名下之VISA、万事达及银联卡(包括联营卡、附属卡在内)的积分可合并使用;惟主卡持卡人方可使用该积分换领或以折扣价换购各项礼品。

4.    持卡人账户必须状况良好,无任何过额或逾期未缴之应付款额及无违信用卡持卡人合约条款。

5.    换领/换购申请一经接纳,均不得作任何更改或取消,所需积分及费用便从账户内扣除,其他支付方式恕不接受。若积分/信用额不足,该申请会自动取消。可换领/换购礼品之积分,以最近期月结单上之累计积分为准。

6.    为换领/换购部份礼品/服务,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可能会被转移至礼品/服务的提供者。一旦作出换领/换购申请,即代表持卡人同意:i)本行有权将持卡人的个人资料转移至有关礼品/服务提供商及/或转移至澳门以外的司法管辖区;ii)为实现换领/换购的目的及在相关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有关礼品/服务提供商可在澳门境内或境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使用和储存)持卡人的个人资料。

7.    取货通知将于收到换领/换购申请表后三星期内以信函确认,如于上述期间未获确认,请立即致电客户服务热线(889 95588)查询,否则该换领/换购申请将于两个月内自动取消,所扣除之积分及金额亦不予退还。

8.    换取之现金签帐额只限于扣信用卡户内应付之部份款项,此优惠并不能兑换现金或转账。

9.    所有金额均以澳门币作为结算单位。

10.  所换领现金劵之使用须受个别商户所列之条款及细则限制,亦不可兑换现金。

11.  逾期或遗失之换领信/现金劵,本行概不接受/负责。

12.  工银澳门保留权利可随时取消、更改本计划之参加资格、条款及细则,而毋须事先通知。

13.   银澳门对「积分消闲计划」所引起之任何争议,保留最终决议权。

14.   以上内容以中文为准。

 

兑换「亚洲万里通」里数条款及细则:

1.    申请兑换「亚洲万里通」里数前,必须已成为「亚洲万里通」会员。

2.   次以积分兑换「亚洲万里通」里数,本行会收取澳门币100元手续费。

3.   已兑换至持卡人于「亚洲万里通」账户之里数不可转回积分至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里数将会在持卡人提出积分兑换申请后46星期内存入持卡人的「亚洲万里通」账户。

4.    积分的累积或兑换若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所有已累积的积分/里数均可被取消。

5.      a) 本行无责任确保已兑换的「亚洲万里通」里数已恰当存入持卡人的「亚洲万里通」账户,以及无须为因「亚洲万里通」原因而导致的兑换失败附任何责任。(b)参与「亚洲万里通」里数之兑换及/或使用须受「亚洲万里通」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浏览https://www.asiamiles.com/am/zh/site/terms,本行不会就有关亚洲万里通有限公司之任何条款及细则更改或最新公布通知持卡人。

6.    任何争议,本行及亚洲万里通有限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7.    有关兑换须受本行积分消闲计划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