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保险有限公司

个人保险产品

注:上述保险产品资料仅为摘要及由安盛保险有限公司提供,有关详尽条款及细则,以及不受保项目细则,概以保单为准。上述保险产品由安盛保险有限公司提供,投保人必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或该投保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注册

安盛保险有限公司(「安盛保险」)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经营一般保险业务。

怡安保险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怡安」)为安盛保险委任的保险代理,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为怡安的子保险代理去分销以上计划,以上计划为安盛保险的产品,而非怡安及工银亚洲的产品。怡安协助安盛保险处理由工银亚洲分销的一般保险产品之投保文件、保单(包括全新及续保)缮发和理赔工作。

对于工银亚洲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工银亚洲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安盛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

工银亚洲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工银亚洲的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为 FA3169)

保险业监管局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业条例》(第41 章)下的保险业(征费)规例及保险业(征费)令,透过保险公司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详情请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