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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及分红
  股权结构   |   历次分红情况   |   股利分配政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类别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冻结/标记的股份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A 股 - 124,004,660,940 34.7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 A 股 - 110,984,806,678 31.1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5) 境外法人 H 股 23,182,647 86,167,303,253 24.18 未知
社保基金会(6) 国家 A 股 - 12,331,645,186 3.4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 境外法人 A 股 276,376,633 2,530,219,888 0.7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A 股 - 2,416,131,540 0.6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A 股 - 1,013,921,700 0.28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 其他 A 股 231,275,678 658,534,873 0.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 其他 A 股 343,279,504 605,054,561 0.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0) 其他 A 股 319,385,700 417,409,625 0.12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 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截至 2024 年12月31日,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本行前 10 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 H 股股份合计数,期末持股数量中包含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的 H 股。
(6)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 号),2019 年 12 月,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 A 股 12,331,645,186 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有关规定,社保基金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 3 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社保基金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 H 股 6,578,689,053 股,A 股和 H 股共计18,910,334,239 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的 5.31%。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 A 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8)“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11 月 22 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 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3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12]392 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62 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