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人与雇主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与雇员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2、雇主自身包括的企业董事会成员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期间的人身伤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3、对非工作或非工作期间内雇员的人身伤亡和与职业无关的疾病不予负责。
1、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须在出单前向我司提供其投保雇员的明细清单,包括雇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额及其他须向保险人提供的情况。2、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员工发生增减变化时,须及时通知我司并提交变动人员名单,以便我司调整承保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