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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债市通”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6个月期限债市通增强信托型)
一、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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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债市通”人民币理财产品--增强型信托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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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0706ZS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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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6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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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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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固定期限、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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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07 年 12 月 4 日 ~ 2007 年 12 月 10 日,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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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封闭期 |
2007 年 12 月 11 日 ~ 2008 年 1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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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 |
2007 年 12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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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
2008 年 6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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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后第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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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赎回资金到账日 |
客户提前终止受理期结束后的第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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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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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产托管费率(年) |
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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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手续费率(年) |
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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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率(年)
(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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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买起点 |
50 万元(追加认购金额为 10 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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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提前终止 |
募集期、封闭期内不接受客户提前终止。封闭期结束后,客户可于每个月的第 1 个工作日内通过我行网点申请提前终止,并需缴纳 5% 的解约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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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投资者申请违约终止,可获得起始日至违约终止确认日之间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按照客户申请当日央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终止确认日为客户申请日后次日。
购买日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客户资金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到期日或违约终止确认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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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收益率 /12*6 |
二、投资对象 投资管理人将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优质大型企业信托项目 和委托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简称“江信国际”)成立的新股申购链式信托计划 ,并搭配部分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流动性管理工具,其中新股申购链式信托计划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 ,信托项目主 要投资基于银行优质信贷资产的无担保优先级信托计划,该类信托计划分为优先级和次级,次级信托计划投资者将以其本金与可能的收益为限对持有到期优先级信托计划投资者的本金收益提供较大程度的保障, 此外也可投资由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提供担保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拥有充足不动产抵押保障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拥有充足有效动产质押保障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备用贷款和远期回购做保障的信贷资产转让项目以及其它融资租赁型信托产品、应收账款保障型信托产品。
三、投资团队及新股投资策略 中国工商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对多个市场投资资产的动态管理,在各类金融市场为投资者甄选优质投资项目,随时把握投资机会,提高客户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在新股投资策略方面,工商银行和江信国际通过对新股上市时市场环境、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股票内在价值的综合研判,对那些能够显著影响理财计划收益率、有良好发展前景且业绩稳定的潜力新股,通过网上、网下渠道进行申购,并在上市流通后 3 日内卖出,从而更大限度地帮助客户提高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四、提前终止权 为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封闭期过后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客户可向我行网点提出提前终止(赎回)申请,并须缴纳相当于赎回金额 5% 的解约手续费。赎回资金在受理期(即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结束后次日起,第 5 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资金账户。本产品募集期内不接受提前终止。 投资者申请提前终止,可获得起始日至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按照客户提前终止申请当日央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五、风险揭示 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 信用风险:投资优质企业的信托融资项目,客户面临信托融资项目实际用款人到期无法正常偿还信托资金的信用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投资本金将面临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项目的用款人信用记录良好,由中国工商银行具备托管资格的分行对“信托项目资金专户”内的款项,按照已签署的信托资金保管协议有关约定进行收划,监督资金的正常使用,确保资金的封闭式流动。 2. 市场风险:历史数据显示,申购新股本金损失风险较低,收益水平较高。但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不排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投资本息遭受损失的可能。 3. 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4.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为固定期限理财产品,银行与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若客户具有临时资金需求,封闭期过后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可通过我行网点申请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理财产品。
六、信息公告 工商银行将在本产品到期日后第 3 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七、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本产品说明书所列内容不构成法律要约,一切产品信息以认购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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