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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五期法人理财产品(6个月增强型信托融资)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增强型信托融资

代码:0805ZSTA

目标客户

法人客户

期限

6个月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期限、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募集期

  2008年3月6日~2008年3月20日,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相应调整相关日。

投资封闭期

2008年3月21日~2008年4月21日

起始日

2008年3月21日

到期日

2008年9月21日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后第5个工作日

客户赎回资金到账日

客户提前终止受理期结束后的第5个工作日

理财资产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理财资产和信托托管费率(年)

0.1%

销售手续费率(年)

0.4%

预期收益率(年)
(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

5.2%

客户提前终止

  募集期、封闭期内不接受客户提前终止。封闭期结束后,客户可于每个月的第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行网点申请提前终止,并需缴纳1.5%的解约手续费。

首次认购/申购起点

5万元

单份资金份额

1万元

其他规定

  客户申请提前终止,可获得起始日至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按照客户提前终止申请当日央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收益率/2

  二、投资对象
  投资管理人将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委托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新股申购链式信托计划、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企业债券等,其中新股申购链式信托计划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80%。

  三、风险揭示
  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本产品主要投资对象为优质企业的信托融资项目,客户面临信托融资项目借款人信用违约,并且担保人也没有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本息可能遭受损失。本产品所涉信托项目的借款企业信用记录良好,由中国工商银行对“信托资金专户”内的款项按照信托贷款协议约定进行收划并进行监督,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或大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本产品所涉信托项目提供不可撤销本息连带责任保证,使其信用增级达到金融债水平,风险程度较低。
  2.市场风险:历史数据显示,申购新股本金损失风险较低,收益水平较高。但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不排除因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产品投资本息遭受损失的可能。
   3.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为固定期限理财产品,银行与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若客户具有临时资金需求,封闭期过后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可通过我行网点申请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理财产品。

  、特别提示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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