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期内分区间递增利率,从1.80%逐步到4.80%
• 按月收息
个人、法人以及非营利法人客户均可以办理,存款区间及对应存款利率如下表:
月数 |
年利率 |
1月4日 |
1.80% |
5月8日 |
2.00% |
9月12日 |
2.80% |
13 |
4.80% |
平均年化利率为 2.40%
办理条件
1. 个人和非营利法人实体客户起存金额50,000泰铢,续存金额最低为10,000泰铢,法人客户起存金额100,000泰铢,续存金额最低为50,000泰铢。
2. 单一客户的单一账户存款最大金额为1000万泰铢。
3. 不允许开立联名账户(和/或)并且不允许代理开户。
4. 按月付息至您指定的储蓄(不包括储蓄金)/往来账户,我行将代扣缴利息税。
5. 到期日,如果您没有通知我行不同处理意见,将被视为同意我行将存款本金自动转存为12个月期定期存款,存款利率为我行当天公布的12个月期存款利率,并支付该存款到期利息。
6. 不允许部分提前支取。
7. 如果前4个月办理提前支取,我行将按照0.5%的利率和实际存款期限支付利息。如果在存满4个月之后到期日之前支取,我行将按照公布的每个区间对应利率和实际存款期限支付利息。 存款人会收到本金和扣除代扣缴税以及已经支付了的利息之后的剩余利息。存款人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
8. 我行保留修改利率、优惠和章程而无需提前通知的权利。
更多详情请致电我行电话银行中心 0 2629 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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