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大獎賞-條款及細則

工銀信用卡積分消閒計劃(“本計劃”)條款及細則

1. 積分累積為每簽帳消費滿1元,即可得1分,但現金透支,財務費用,年費,其他手續費,消費轉分期,現金分期,月結單分期,MPay等其他第三方快捷支付、自動轉帳繳費,使用工銀新八佰伴Visa卡於指定新八佰伴場內商戶消費及中國內地一些低扣率或零扣率以及特殊類別的商戶消費,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汽車銷售、旅行社、交通運輸、航空、燃油、批發類、超市、公立醫院、公立學校、政府服務、慈善及公共事業等,以及本銀行不時公佈的交易類別,均不包括在本行積分計劃計算內,累計積分有效期為18個月。

2. 所有消費轉換聯名積分之工銀信用卡均不適用於本積分計劃,包括但不限於工銀環球旅行萬事達卡、工銀澳航聯名卡、工銀金沙時尚萬事達卡、工銀AIA聯名卡、工銀宇宙星座萬事達世界卡及白金卡、工銀宇宙星座銀聯雙幣鑽石卡及白金卡、工銀CTM聯名卡。

3. 持卡人名下之VISA、萬事達及銀聯卡(包括聯營卡、附屬卡在內)的積分可合併使用;惟主卡持卡人方可使用該積分換領或以折扣價換購各項禮品。

4. 持卡人帳戶必須狀況良好,無任何過額或逾期未繳之應付款額及無違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

5. 換領/換購申請一經接納,均不得作任何更改或取消,所需積分及費用便從帳戶內扣除,其他支付方式恕不接受。若積分/信用額不足,該申請會自動取消。可換領/換購禮品之積分,以最近期月結單上之累計積分為準。

6. 為換領/換購部份禮品/服務,持卡人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被轉移至禮品/服務的提供者。一旦作出換領/換購申請,即代表持卡人同意:i)本行有權將持卡人的個人資料轉移至有關禮品/服務提供者及/或轉移至澳門以外的司法管轄區;ii)為實現換領/換購的目的及在相關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有關禮品/服務提供者可在澳門境內或境外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收集、使用和儲存)持卡人的個人資料。

7. 取貨通知將於收到換領/換購申請表後三星期內以信函確認,如於上述期間未獲確認,請立即致電客戶服務熱線(889 95588)查詢,否則該換領/換購申請將於兩個月內自動取消,所扣除之積分及金額亦不予退還。

8. 換取之現金簽帳額只限於扣信用卡戶內應付之部份款項,此優惠並不能兌換現金或轉帳。

9. 所有金額均以澳門幣作為結算單位。

10. 所換領現金劵之使用須受個別商戶所列之條款及細則限制,亦不可兌換現金。

11. 逾期或遺失之換領信/現金劵,本行概不接受/負責。

12. 工銀澳門保留權利可隨時取消、更改本計劃之參加資格、條款及細則,而毋須事先通知。

13. 工銀澳門對「積分消閒計劃」所引起之任何爭議,保留最終決議權。

14. 以上內容以中文為準。

 

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條款及細則:

1. 申請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前,必須已成為「亞洲萬里通」會員。

2. 每次以積分兌換「亞洲萬里通」里數,本行會收取澳門幣100元手續費。

3. 已兌換至持卡人於「亞洲萬里通」帳戶之里數不可轉回積分至持卡人的信用卡帳戶,里數將會在持卡人提出積分兌換申請後4至6星期內存入持卡人的「亞洲萬里通」帳戶。

4. 積分的累積或兌換若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所有已累積的積分/里數均可被取消。

5. a) 本行無責任確保已兌換的「亞洲萬里通」里數已恰當存入持卡人的「亞洲萬里通」帳戶,以及無須為因「亞洲萬里通」原因而導致的兌換失敗附任何責任。(b)參與「亞洲萬里通」里數之兌換及/或使用須受「亞洲萬里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https://www.asiamiles.com/am/zh/site/terms,本行不會就有關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之任何條款及細則更改或最新公佈通知持卡人。

6.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7. 有關兌換須受本行積分消閒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積分兌換紅包」條款及細則

1. 「積分兌換紅包」(下稱此紅包)適用於已成為工銀e支付客戶透過「ICBC手機銀行」-「付款」頁面或「ICBC手機銀行」-「惠生活」-「積分兌換」頁面進行兌換;

2. 所有消費轉換聯名積分之工銀信用卡均不適用於兌換紅包,包括但不限於工銀環球旅行萬事達卡、工銀澳航聯名卡、工銀金沙時尚萬事達卡、工銀AIA聯名卡、工銀宇宙星座萬事達世界卡及白金卡、工銀宇宙星座銀聯雙幣鑽石卡及白金卡、工銀CTM聯名卡,相關工銀信用卡兌換積分事宜受「工銀信用卡積分消閒計劃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3. 此紅包設有抵扣門檻,單筆「淨額消費金額」須大於或等於抵扣門檻方可自動抵扣;

4. 「淨額消費金額」是指客戶以自有資金消費之金額。若交易涉及「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付款時的抵扣順序為(1)綁定「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後首次消費獲贈的工銀澳門紅包餘額,(2)「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啟動金餘額及立減餘額,(3)客戶自資之消費金額,以(3)的方式支付之部份方視為「淨額消費金額」;

5. 若客戶除持有此紅包外同時持有多個紅包(包括但不限於「全城週末隨機紅包」、「全城分享紅包」及「指定商戶專屬紅包」)且「淨額消費金額」同時滿足多個紅包抵扣門檻時,按以下規則進行抵扣:(1)優先抵扣「指定商戶專屬紅包」,(2)若無「指定商戶專屬紅包」,則優先抵扣金額較大之紅包,(3)前述規則(2)中出現多個紅包金額同為最大時優先抵扣較快到期之紅包,(4)每次消費僅可抵扣一個紅包,多個紅包不得疊加使用。上述紅包之使用同時受各紅包及相關活動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6. 此紅包於指定期限內有效,到期將會自動失效,恕不另行補發;

7. 此紅包詳情可於「ICBC手機銀行」 - 「我」 - 「e支付」 - 「優惠券」查看;

8. 除特別註明外,此紅包不可與其他優惠,如商戶/會員優惠、優惠券、推廣項目、折扣、禮券及特價套餐/食品等同時使用;

9. 此紅包不適用於購買現金券及任何增值服務,亦不可兌換現金;

10. 如取消消費交易或退貨,該筆交易只會以扣減相關紅包後之全額款項計算退款金額;

11. 於抵扣紅包時,客戶名下所有帳戶必須有效及狀況良好,包括但不限於無任何過額或逾期未繳之應付額及沒有違反相關條款才可進行交易,否則工銀澳門保留取消獲得有關紅包資格的權利;

12. 此紅包適用於使用工銀e支付在貼有「工銀e支付」及「聚易用」標誌之商戶進行的消費交易,並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商戶查詢;

13. 此紅包不適用於非澳門地區的工銀e支付付款;

14. 在有關消費交易中,工銀澳門非產品供應商,對相關產品及服務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5. 工銀澳門保留隨時修訂此紅包條款及細則以及變更、暫停、取消此紅包之使用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

16. 如有任何爭議,工銀澳門保留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