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客户
在我行开户并拥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的企业、资信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出口业务、出口制单水平较高。产品有稳定销售市场的企业。
功能简介
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银行在收到出口商交来的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在未收到国外开证行付款之前,先买下出口商的跟单汇票,从票面金额中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进口商索偿以收回货款。
可提前从银行得到信用证项下款项,加速资金周转;提前办理外汇结汇,锁定汇率风险。
申请手续
开证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一、出口押汇申请书;
二、信用证正本;
三、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全套单据;
四、我行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办理出口押汇时,出口商必须填写质押书,确认除非开证行拒付属押汇行的过失,否则,银行对单据、汇票拥有所有权和处理权,以及对出口商拥有追索权。
收费标准
出口押汇审单或议付(押汇)收费为押汇金额0.125%,最低200元。
押汇比照同期同档次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也可按LIBOR/HIBOR上浮一定点数执行。
特别提示
出口项下单据存在拒付风险,下列情况一般不做出口押汇:
一、单证不符或单单不一致;
二、信用证限制议付;
三、开证行、付款行所在地政局动荡或发生战争;
四、开证行资信不佳,经营作风恶劣且非我行代理行;
五、索汇线路迂回曲折;
六、提单预借或倒签;
七、我行为保兑行或付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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