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大事记
 

  2006年1月,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投入运营。

  2005年10月1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2005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8月,115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2005年7月,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省份实现个人征信系统联网。

  2005年6月,16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2004年12月中旬,15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在7个城市试运行。

  2004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003年于北京、山西、长春、成都、台州等5个省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征信管理局,对全国征信市场的垂直监管体制形成。

  2002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运行。

  2002年国务院成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

  2001年12月18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是国内首次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并首次为个人信用征信定规的政府规章。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上海开展个人征信试点。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自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政府开始积极探索和推动征信业的发展。

  1993年下半年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国家整顿征信市场。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到1993年6月宏观调控之前以银行为发起人,成立了一批资信评估公司。

  1932年6月,当时的浙江实业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成立“中国征信所”。


(200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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