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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眉山资产债”)定于2月26日起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4亿元,期限七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簿记建档利率上限为8.40%。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2月25日,发行期限4个工作日,发行首日为2014年2月26日,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本期债券无担保。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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