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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津广成债”)定于7月23日起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期限7 年,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 年末每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7月23日,发行首日为2014年7月24日,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本期债券无担保。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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