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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称,定于9月2日起发行2014年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随州建投债”)。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7年期,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时间安排上,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4年9月2日起至2014年9月9日止,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9月1日,发行首日为2014年9月2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无担保。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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