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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青岛海创债”)定于4月29日起发行,主承销商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7年,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不超过7.30%。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时间安排上,簿记建档日为2014年4月24日,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4年4月29日,发行首日为2014年4月25日,起息日为发行首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金设置提前偿还条款,从第三个计息年度末开始,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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