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 >分类新闻 >国债

10年期国债期货拟20日挂牌交易

 

  针对10年期国债期货何时交易、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等热点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一一给予回应。

  1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将于20日挂牌

  张晓军昨天宣布,证监会近日已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1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3月20日。

  10年期国债是财政部发行的主要国债品种,现货存量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投资者结构多元化,风险管理需求强烈。开展10年期国债期货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促进金融机构创新和风险管理,推动国债市场和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和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继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年期国债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无时间表

  近日有媒体报道,监管部门将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对此,张晓军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落实“国九条”的有关要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以及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相关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并需履行必要程序。有关政策的公布实施尚无明确时间表。

  QFII和RQFII应依法纳税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拟对QFII和RQFII税收进行专项清理并追征税款,张晓军昨天回应,2014年1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明确自2014年11月17日起,QFII和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11月17日之前取得的上述所得应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国现行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所得税。为了促进内地和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经国务院批准,在沪港通机制下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暂免征收股票转让差价所得税。考虑到QFII、RQFII和沪港通在交易性质和经济实质上具有类似性,并兼顾税收政策公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财税[2014]79号文,明确了上述政策。因此,对不属于免税范围的所得依法缴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

分享
QQ MSN Mail Kaixin Favorite Mail Kaixin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 2015-03-09)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Article
·华胜天成:债券13日付息 年利率5.8%
·工银添福债券A满足投资者养老需求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丰A份额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长城岁岁金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