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普通投资者,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这两种国债均属于普通型国债。记账式国债与凭证式国债有哪些不同?
1. 券面形式不同。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通过银行系统发行,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为非标准格式,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额,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记账式国债,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以电脑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和交易。
2. 债权记录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通过债券托管系统记录债权,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必须开设账户;购买凭证式国债则不需开设账户,由发售银行向投资者出示凭证式国债收款单作为债权记录的证明。
3. 票面利率确定机制和计息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是由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是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的。记账式国债自发行之日起计息;凭证式国债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4. 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可以在上交所、深交所或是银行柜台上市流通,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投资者可随时变现;凭证式国债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提前兑取,按其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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