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澄星转债”回售公告,并分别于10月15日、17日在上述报刊媒体刊登了“澄星转债”回售提示性公告。“澄星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08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澄星转债”回售申报期内,“澄星转债”合计回售964,910张,转债回售金额为101,315,550元。本公司已根据回售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08年10月31日。
本次回售没有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澄星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