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日前提醒上市公司:“要增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要以保障信息披露畅通为前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要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这是上证所上市公司部负责人在上证所日前举办的今年第一期上市公司董秘后续培训中作上述表述的。
这位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要尽快熟悉近期证监会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文件要求履行相关业务的程序;对公司相关股东要及时沟通,掌握存量股份出售相关通知的精神,严格规范减持股份的行为;同时,上市公司要履行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提倡在今年年报中刊发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强制披露环保质量信息;公司对灾区的捐赠行为应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
(作者: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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