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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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在北京签署了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4月19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在北京签署了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 错误信息: 2011-04-19 15:28 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具体错误:消息源更正为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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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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