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号原初的人格信用、民间信用、商业信用逐步呈现出与政治、官僚势力合流的趋势,信用特征、品牌构成趋向衙门化、官僚化的特征。而后,政府的垮台和官吏日趋走向没落也让票号的信用与品牌受到极大的拖累,许多票号竟因此而倒闭。
票号与政府关系是票号信用与品牌最重要的外部影响因素。政府信用与票号信用的结合推进了票号品牌兴盛与辉煌时期的到来,而政治的变革、政府的失信与当政者对新的信用制度的选择,则使票号品牌以同样的速度陷入颓势与衰败。
票号与官僚发生联系,最早是从招揽业务的层面开始的。有确切历史记载的经政府允许的官款汇兑是从1862年开始。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四川、江西等省和这些省份的海关,相继将上解京饷改运现为票号汇兑。官款汇兑的制度解禁与成规模开放,体现了政府对票号信用的认可与允许,这给票号带来的不仅是业务的突破与猛进,还有票号由于官方认可与业务准入还在品牌方面融入的政府信用、认可乃至隐性担保元素。
在票号所有对官府的公关中,影响最大、最成功的应该是针对慈禧太后及当政高官的“巅峰公关”了。
1900年8月14日,八国联军攻陷北京之后,西太后和光绪帝等人逃出北京,9月10日抵太原住山西巡抚衙门。因经济困难,难得开支,慈禧宴请太原各票号人员,请求借款。大德恒票号应诺借银40万两。西太后一行路过祁县时,下榻大德通票号。期间,票号还发挥自身汇兑的功能为西太后与随行官吏筹款效劳,博得宫廷内外的好评,赢得了很高的社会信誉。同时,对西太后公关的回报也是丰厚的,西太后回銮前,在1901年春季,顺天府和都察院就咨会山西巡抚,令催票号返京复业。“故凡家有汇票者,无不闻之喜悦。”回銮后,贾继英获得被招入京,赐穿黄马褂的荣耀。1906年,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贾更被任命为行长。
票号在战乱中以自己汇兑功能的出色发挥与成功的公关行动,获得了最高当政者的认可与信任,对于向来以民间信用为支撑的票号,获得当政者的首肯,其意义自然会在后续的公款汇兑等业务准入上获得高额的回报。
“官商相维”的另一个走势是,由于在中国天朝帝国居高临下,商人阶层无法进入主流社会,票号的东家与掌柜们在身份认同上也逐步官僚化。
票号原初的人格信用、民间信用、商业信用逐步呈现出与政治、官僚势力合流的趋势,信用特征、品牌构成趋向衙门化、官僚化的特征。而后,政府的垮台和官吏日趋走向没落也让票号的信用与品牌受到极大的拖累,许多票号竟因此而倒闭。
纵观票号信用与政府的关系,一方面是票号信用向政府财政领域的扩张,另一方面则是信用或准信用货币时代政府势力对票号信用的监管与介入,两股力量交互作用,呈现出四方面的内在矛盾与发展趋向。
(一)政府势力与信用力量的博弈
官款汇兑到禁止到开放,一方面确实存在票号对官僚与政府当局的公关利益输出等外部因素。但从内因看,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不断完善、提升的票号金融服务与票号水平满足了官僚与政府的需要。而政府与官僚对票号的倚重,又提升了票号的信誉水平与品牌实力。如1862年票号汇兑官款的首次开禁,就是由于捻军由安徽进入河南活动,截断了南北大路,广州百万两京饷无法上解,“部库存款无多”的窘局给逼出来的,户部最后不得已上奏皇帝,责令两广总督“设法办理,或绕道行走,或由商人汇兑,或由轮船运津转解,总期妥速解到,以应要需”,最终选择了“令票号汇京交库”的捷径。而慈禧在西逃途中,票号在发挥自身独有的汇兑功能,为各省汇兑资助太后西巡款项,也为宫廷解了燃眉之急,让宫廷内外耳目一新,赢得清政府的赞许与业务准入政策,创造出业务的极盛与品牌的辉煌。
另一方面,在官款汇兑中,先后出现过三次大的禁汇风波,而始终禁而不绝,禁而复发,票号穿透专制制度以及人为的约束,在法令禁绝、政策围堵中前行,也显示了票号内在的信用与品牌力量。如广东省和粤海关、浙江省和浙海关等一些省关之所以长期坚持要交票号汇兑,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是财政拮据,税收短绌,支大于收,财政亏空。要按限期上解款项,就必须向票号借垫,如果停止汇兑,票号不予垫解,就不能按限期上解京饷。票号的汇兑中实际内含了垫付与放款功能,票号符合银行业内在规律的信用保障与创造功能适应了清朝政府与社会的需求,是官款汇兑禁而不止的内在动力。
(二)强权利益与信用尊严间的徘徊
票号与官僚、政府势力的关系始终带有依附性、不平等性,票号对官僚、政府的放款没有抵押的保障,也没有政府资本介入票号资本。所以,其关系缺少法规的、制度的保障,是脆弱、短暂的,在合作中票号也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如在上文提到的咸丰二年蔚泰厚前去向粮道倪大人公关时的一段情景,就活灵活现地描绘了票号掌柜在官僚前的地位。当时,蔚泰厚为从争得一点海运经费,托了王家佩老爷、钟大老爷、贾太爷三位地方上的脸面人物前去说情,“谁料倪大人恼咱甚重,但提及蔚泰二字大动其火,钟本府与伊有争角之言,伊执意又在日升昌会去银五万来两,似此实属无法。再杨八元老爷云及,去岁平色本来不公,更兼有一番屈冤讲究。去岁倪二少爷进京,不识是何号要借银三百来两未付。及至粮道进京,二少爷告诉是向咱号借用,咱号未与,粮道知情大为生气,云及我现在会到伊号银两万余两,况我少爷何至三百金不补,似此实属岂有此理。此(断) [段] 屈情,至今亦未明白白,故而提及咱号,即是生气。”又是赔礼又是说情,不但汇款分文未得,还招来一顿不明不白、披头盖脸的数落,票号在官府面前唯唯喏喏的弱势格局,由此可见一斑。
正是由于在官府面前有理讲不清的弱势地位,大德通票号在它的号规中甚至专门提出“不准垫贷官款”,说“官场人名贷款,损失太大,令人心寒。兹议决今后凡有官场及人名挪借款项,一概谢绝,分两不准。”如果没有在官场贷款上吃过大亏,怎么会得出这样决绝的结论。
所以,甚至票号在收存户部款项时,开始时态度也都很犹豫,主要是考虑今既存户库款,将来清还之后,设遇库储支绌,必向票号借款,深恐借后永无还期,届时若推卸之则开罪,若应之则受亏,实感无可奈何。这反映了商人与官府银钱交往时,一方面希望吸收更多存款,以扩大经营规模;一方面又希望维持票号信用的商业性与独立性,惧怕官府的强权政治对票号信用的强侵与伤害。
票号与官府之间合作的脆弱性表现在其基础是私下的结交关系,是权贵性的社会资本,而不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平等契约精神,不是基于资本介入前提下的资源整合。一旦形势有变,票号便被轻易抛开,清朝带有官方资本的中国通商银行、户部银行、交通银行成立后,马上就被赋予多种特权,对票号权利极尽褫夺之能事。而无论清末宫廷,还是北洋政府,都对票号的衰败听之任之。
山西票号在其经营后期,也饱尝了清政府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负面后果。如甲午战争以后,政府对票号的透支大为加强,户部就向京城银号、票号借银100万两,备充饷需。在此后进行的息借商款中,由银号、票号提供的贷款约占其总额的10%。昭信股票中明确记载由票号提供的款项亦占到其发行额的5.4%。随着对清政府贷款数额的增加,山西票号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大。1911年12月,仅度支部欠京师各票号的款项即达700余万两。清朝灭亡后,山西票号垫借的政府公款便无人承担,各地政府的大量财政借款无法收回,放给京中王公大臣的款项亦很难清理,“或去职而逃避无踪,或卸差而亏空尚多”,许多票号都因呆账、坏账、死账而在挤兑潮中纷纷倒闭,仅太谷某票号就有约200万300万两白银因贷给清朝官吏无法收回,最后因失去清偿能力,被北洋政府查封。
(三)从服务商业到服务财政的异化
早在咸丰皇帝为筹措镇压太平天国经费而大开卖官捐纳时,票号就已经开始与捐官者和卖官者建立了联系,成为政府筹饷机关,与官僚、政府结下不解之缘。1901年票号支垫并汇解慈禧太后西逃所需经费后,更受政府青睐,未待慈禧回銮,顺天府和都察院就咨会山西巡抚催票号返京复业,并进而承揽了各地庚子赔款的收解汇兑业务,还负责划解外商汇丰银行。各地分摊的赔款在不能按时上解时,就请票号垫汇。交票号承汇公款的省关骤然增加23个,达到39个之多。18941911年票号承汇公款141864475两,并且主要是汇往上海的外国银行,票号从中获得巨利。
票号原本是中国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从商业资本中分离出来的为商品经济服务的,但随着与官府的业务联系与关系密切,票号将自己的注意力逐渐从为国内工商业服务转向通过结纳权贵,维系它在封建政府中的地位。一味结交官宦,倚重官府,逐渐把它的业务重心转向对政府的汇兑、借贷、存款和代理业务,成为政府的财政支柱,与商品流通的关系渐行渐远,普通商人和百姓的小宗业务不看在眼里,以至还有非500两以上不办的汇额限定。
李宏龄就在他的《同舟忠告》中记述说:“某掌柜住申,不准收汇零款,即从钱铺带回银信,随令退去,日入人人皆知银信、零款皆不来兑。至于库款,近来库费、平码均不知道,不能贪做。”宏随将各库费并平码一一开列,并言库款较买卖生意肥厚多矣,不可不贪。凡有零星汇款不可过于较量,以从权收之为是。至于银信交款,愈要从权,大凡往北京银信,多是京官,往往款项不用,立一折子,不知何日取完。且京官今日当差,异日放学差、试差均是主顾,其后交游愈广,生意愈多,岂非人己两益!并提出“认为主顾对于商号,好比观众对于演员。没有观众,演员无从谈起;没有主顾,也就谈不上商号。二者之间,主顾是第一位的。商号要吸引、争取主顾”。
票号终于从为商业、贸易服务的银行成为为官僚、官府服务的银行,票号不但失去了它生存土壤的工商社会,也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商业信用资源,“因为票庄的繁荣是依附清廷的官僚而来,一旦官僚消灭,票庄无所凭依,自然不能存在,此理甚明”。政府失势、大清灭亡,票号信用与品牌也将走入末路。所以有人总结说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山西票号的极盛时期其实是步入歧途票号的回光返照,是山西票号异化的顶点。
(四)信用货币时代的政府监管之道
在票号发生、发展、衰退的两个世纪间,随着工商业与国内、国际贸易的发展,汇票、银票、纸币等金融工具大量创立,货币形态已经发展到代用货币或准信用货币时代,并愈来愈成为一种量化的计量符号和价值符号,成为需要以国家与银行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信用货币。银行也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的核心,影响着一个国家与地区的政治经济命脉,所以,政府对票号等银行机构的法制监管日益成为必要。清末政府推出的《银行通行则例》、《通用银票暂行章程》与银钱行号抽查章程等法规、政策,是顺应历史发展需要、符合银行信用规律的,它使中国的信用与银行制度进入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新时期,为中国现代银行信用的建立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有着110年历史的票号,标志着本土传统银行机构的信用建设水平与品牌实力,在票号改革家李宏龄眼中,票号“分庄遍于通国,名誉著于全球—中国商业之盛,莫盛于西帮票商。”李宏龄也看到了信用制度的历史趋势与现代银行的发展方向,他的责任与理想,就是要凭借“晋之信用,票号之殷实”,运用好票号尚在的信用与品牌资产,改革信用制度,以“巨本立一绝大银行”,达到“运动全体,抵制外帮”的目的。然而,在清末与民初的政府监管下,票号终于没有成功转型、步入新途,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探讨。除了票号东掌、经理的思想矛盾、意见分歧等是票号改革失败的内因外,作为政府在监管的同时是否有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银行机构施以救助之责?政府在票号这一具有悠久历史、丰富品牌资产的传统金融机构向现代银行的转型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这都给了我们广袤的想象空间。
(作者: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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