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以来,曾经让整个中国银行业沸腾起来的跨业经营,已不再有盲目的创新冲动。特别是年底将近,巴塞尔委员会将公布资本监管改革最终方案(巴塞尔协议III);届时,中国银监会也将出台“十二五”期间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总体框架和路线图。严控银行盲目跨业经营,将是国际国内新监管法规的重要内容。
几十年来,跨业经营几乎是国际银行业巨头的“印钞机”。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前后,加速跨业经营,也成了中资银行追赶国际巨头的首选。然而两年后,没等旗舰中资银行完成布阵,海外银行已出现了跨业“剧毒”产品,并在2008年酿成百年不遇的全球金融危机。“印钞机”不灵光了,刚离开起跑线的中资银行,前景扑朔迷离。
或许,这是中国银行业的福气。一是“带毒”产品及早被识别,确保中国金融创新实现可持续“清洁”;二是在国际金融规范被大规模重审之际,中国获得前所未有的参与机会,有助于重拾发展捷径。
现代商业银行与传统钱庄相比,最大的进步就在于多功能和跨业经营。即使在银行综合经营备受拷问和责难的后危机时代,现代商业银行也不会蜕变回百年前的钱庄。
首先,现代商业银行是信息技术发展到最高阶段的产物。进入20世纪80年代,基于海量计算机运算的金融工具创新,令复杂得不能再复杂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跨业经营先驱银行,也因此率先赚得盆满钵满。而当金融杠杆撬动出一个比实体经济规模高出几十倍、能够为巨量资金理财生财的庞大虚拟经济时,“银行是用来存钱借钱”的古老概念也永久过时了。
其次,现代商业银行是生产服务和消费服务发展到最高阶段的产物。进入互联网时代,银行的金融服务已经发展到实时、在线,实现了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更神奇的是,可实时在线的银行服务,连接起以往分割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如果再与正在兴起的物联网融合,必将创造出一个史上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网络时代审视银行的跨业经营,首先要立足更广阔的新经济发展视野,同时要针对信息时代互联网经济的风险特点,对银行跨业经营实施更加审慎的监管。
银行审慎监管原则最早出现在1997年。在由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中,审慎监管首次被确立为国际银行监管的最重要核心原则,目的是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手段有三:一是制定一系列金融机构必须遵守的周密而谨慎的经营规则;二是客观评价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三是及时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和控制。
在21世纪最初的10年中,我国依据审慎监管理念和原则,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另根据相关报道,正在制订、年底将要发布的“十二五”银行业监管规划框架,已经将“严控盲目跨业经营”作为未来5年对银行跨业经营的总体监管思路,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监管:
首先,注重事前限制性监管安排。主要是降低银行对资本市场的依赖,继续维持现行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安排;同时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参与非必要性质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其次,建立后评价制度。银行所投资的跨业子公司,5年内管理与业绩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对于不达标且对集团公司经营指标形成拖累的,银监会将要求其坚决退出该行业。最后,反对片面追求金融创新。严格限制商业银行的自营交易范围;坚决查处商业银行通过诱导销售欺诈金融消费者的行为;审慎对待商业银行为逃离监管而进行的所谓金融创新。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的步伐在加快,但综合经营、金融控股在中国的推进速度不会比预想的更快。毕竟,金融产品是靠法律法规界定出来的,金融监管虽然很难先行,但绝不能太滞后。监管不力,跨业经营可能变成一座火山。
(作者: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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