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保障,是每个人生命中最大的需求。在人一生中不同的阶段,面临不同的财务需要和风险,这种财务需求可以通过保险来安排。保险的功能不仅在于提供生命的保障,也可以转移风险,规划财务需要,因此成为一种理财的方式。
从单身贵族到有房有车的中产,从养育小孩到面临养老与遗产问题,这是一个都市白领必经的人生历程。在这个历程中,有7张保单不可或缺。
第1张:意外险保单
上午还在广州悠闲地喝早茶,晚上已经回到北京的三里屯泡吧。在打一辆飞机看演唱会已经成为旧闻的今天,许多年轻的白领对这样的工作方式早已经习惯。休闲方式也不再局限于旅行和游玩,滑板、潜水、探险、滑翔、蹦极,玩的都是心跳。但是风险呢?谁都知道飞机比火车出事的概率要高一点点,而蹦极的设施再安全也会有出错的时候。城市的车辆越来越多,开车的人也越来越容易焦虑,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上演。风险已经不再是小概率事件,而生命中错误的一次碰撞总要有人来买单。
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而言,买份高额的寿险是不现实的。25岁-30岁,我们的经济能力还有限,我们还在创业或打拼,我们还要为人生积累财富,我们还要为买房、买车做准备,我们没有家庭所累,没必要、也不乐意把所有的钱都放进保险公司的存折里。
意外险是这个阶段必备的第一张保单。意外险提供生命与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给付、残废给付。买一份意外险是对生命的保障,更体现了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偿。尽管意外险没有理财功能,在不出险的情况下,不能获得返还与收益,但与其高达10万元的赔付金额相比,每年几百元的投入就显得微不足道。任何其他一个险种都不可能像意外险一样,有如此之高的保障功能。
意外险的附加险种也是必要的选择。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赔偿,包括门诊、挂号费全都可以获得赔付。小病的住院、手术费用,也可以附加住院与手术补偿来实现。
第2张:大病医疗保单
30岁,我们已经开始害怕体检。我们拿着不薄的薪水,小心地规划着未来。生活似乎在按照设想中一步步推进,但是内心里总有那么一点点不安。我们的生活质量真的提高了吗?但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空气越来越污浊,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好象越来越没有时间去健身,是惰性,还是肩上越来越重的责任,还是两者兼有,没人说得清。一大半白领处于亚健康状态,大病发病率越来越高,年龄越来越低,这个问题却谁也无法否认。
再看看我们的医疗保障现状吧。我们都有一份社会医疗保险,一年的医疗费用上限2万元。在感冒一次也能支出上千元的今天,这点钱只够应付一场小病。在2万元以上,我们还有大病基金,按比例报销更高的花费。“比例”这个词本来就让人没安全感,更何况它的比例还很低。算下来,得一场10万元的大病,至少有6万元钱医药费需要自付。难怪别人会说,疾病是家庭财政的黑洞,足矣让数年努力攒下的银子一瞬间灰飞烟灭。
大病医疗保险,是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方式,也是理财的最佳选择之一。将一部分钱存入大病医疗,出险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不出险最终也能收回大笔利息。
大病医疗保险只赔付保单上所列的大病,如果得了其他的病,需要住院手术,想获得赔付,就要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附加险种,如防癌险、女性保险、生育健康保险。附加险可以赔偿门诊的手术,疾病或意外造成的费用。但是类似感冒发烧、门诊能处理的小病不予赔付(这部分可以通过意外险的医疗附加险得到赔付)。附加险不返还。
第3张:养老保险
30年后谁来养你?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当我们的口袋越来越充实,薪水逐年上升,越来越习惯了高质量的生活方式,没人想未来的生活水准一落千丈。我们努力地工作、攒钱,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银行也是靠不住的。养育小孩的花费越来越昂贵,很多城市居民都只有一个小孩,当未来出现两个孩子负担4个老人的局面,指望孩子,对孩子无疑也是一种巨大的压力。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是对自己和儿女的责任感。
在能赚钱的年龄考虑养老是必要的,也是不可回避的。我们在社会保险里也都有一份养老金,女性交满20年、男性要交满25年,可以在退休后领取。但这种养老金发放金额是当地最低月平均工资,2003年,北京最低月平均工资是465元,这对维持一般的生活而言,尚属杯水车薪。
从30岁开始,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开始考虑买一份养老保险。养老资金首先要保证安全,投资股市或者房产来养老,风险显然难以预测。而养老保险兼具保障与理财功能,可以抵御一部分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保险应当尽早购买,买得越早,获得优惠越大。
购买养老保险之前,要算清楚以后每月能拿到多少钱,能拿到多少岁或者多少年。养老金的领取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每月领固定的金额,另一种是逐年递增,应视不同情况与经济承受力而选择。以前者为例,从30起岁交付养老金,每年6500元左右,交满20年,55岁起可以持续领满20年,每月领1000元,拿20年。总共交13万,领24万元,收益非常明显。
一个都市里的单身贵族,没有家室所累,买保险只需要考虑个人保障,以上3张保单是必备的。
第4张:为财富提供保障的人寿保单
我们早已经不再拒绝花明天的钱来消费。工作几年之后,手里有了一笔不大不小的存款,投入一笔可接受的金额,贷款买房、买车,生活水准得到立竿见影的改善。都市里的“负翁”越来越多,背着贷款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更有压力。万一自己出了问题,谁来还那几十万甚至更多的银行贷款?
没有人担得起这个风险,因此要把风险转移出去。算算贷款金额总共多少,再买一份同等金额的人寿保险。比如贷款总额是80万元,就买一份80万元的寿险。一旦有变,尚有保险公司替还房贷。这样的保险可以为个人及家庭提供财富保障。
当然,这个阶段,房险和车险是必不可少的。贷款按揭买房,在购房之日即被强制购买房屋险,如果出意外,保险公司会给银行赔款。专家的建议是,买房险不要去指定的保险公司。如果去其他保险公司,购买同样的保险可以得到折扣。车险是开车出险后的赔付,按照国家规定,有车一族必上第三者责任险,否则不能上路。
第5-6张:子女的教育及意外保单
结婚后,昔日的单身贵族开始面临对家庭的责任;养育小孩之后,子女的教育问题更是提上了主要日程。财富固然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夫妇各买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互相写对方的名字,也是一种责任和承诺。在一方出现意外的情况下,家庭生活不至于陷入困境。
天下的父母都希望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拥有更为远大的未来。义务教育的费用越来越昂贵,读个大学更要以10万计。更不必说对孩子爱好的培养,游游泳、弹弹琴、请请家教,诸如此类高昂的开支也是一笔巨大的款项。从孩子出生之日起,为教育准备一笔资金就已经是当务之急。好在小孩出生是在父母的壮年时期,收入高,经济来源稳定,此时有能力给小孩提供良好的教育基金。
准备教育基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教育费用预留基金。举例说,在小孩1岁-17岁,每年交250元,17岁可以返还5000元,以此可以保证专款专用。这种方式支出不多,但最后收回的金额也不足以应付未来的花费。另一种方式是买一份万能寿险,存取灵活,而且另有红利返还,可以做大额的教育储备金。
儿童意外险是孩子的另一张必备保单。儿童更爱动,更好奇,比成人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仅2003年,北京就有5万儿童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儿童意外险可以为出险的孩子提供医疗帮助。儿童意外险保障程度高,价值3万元的儿童意外险,每年缴费不到300元,属于不返还险种。
第7张:避税保单
50岁以后,有了房子与车,孩子长大了,我们也开始面临养老与遗产的问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要全面完善自己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规划好退休后的生活,安享晚年。此时,对遗产的安排也要提上日程。
遗产税是否开征,专家学者们已经争论了几年。但随着经济与法律的发展,征收遗产税已经是必然的事。按照国际惯例,遗产税一般在40%以上,德国的遗产税率甚至高达50%。面对如此高比例的税收,我们理当未雨绸缪。如何对遗产进行规划,采用合理的方式避税,值得仔细地思考。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子女作为保险金受益人,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选择适当的保险品种,有意识地用巨额资金购进投资型保险,以子女为保险受益人,身后就能留下一大笔不用缴税的遗产。投资保险因而成为最佳的避税方式之一。另外,子女继承遗产之前,必须先筹一笔遗产税款把税款缴清。如果父母没有事先进行遗产规划,身故时又没有留下足够的现金和存款,庞大的遗产税时往往会成为孩子沉重的负担。
遗产避税可以选择两种保单,一种是养老金,另一种是万能寿险。追加一份养老保险,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进一步保障,另一方面,无论被保险人在或不在,养老保险都可以持续领20年。只要将受益人的名字写成子女,就可以在身后规避遗产险。万能寿险也是同样的道理,将受益人写孩子的名字。存第一次钱后,随时存,随时取。身故后所有的保险金都将属于受益人。
快速阅读
不同人生阶段必备的不同保单:
25岁,意外、大病
30岁,养老
结婚时,各自一份寿险,受益人互相写对方的名字
生小孩后,小孩的教育金和意外保险
购房时,一份与贷款相当金额的人寿保险
40岁,一份追加的养老金
50岁,遗产保险
链接:选择保单三个基本原则
1. 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选择不同品种。
2. 挑选择一个有信誉的保险公司,这个公司的资金要比较稳健,这样才容易得到赔付。
3. 找一个比较容易给你提供服务的代理人。所有你的服务都是通过代理人来实现的。多数购买保险的人不了解保险,代理人能够根据你的需求定制保险计划。
每个人都讨厌去支付保险费,但是如果没有任何保险或没有足够数量的保险,也许今天你所拥有的,明天就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了。一个小小的病痛或事故就可能顷刻间使你一无所有、倾家荡产。如果你想当然的认为——这些永远也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可真要小心了。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永远也不清楚我们到底需要多少保险。其结果只能是:我们在一些无关紧要的方面过度投保,而在另外一些至关重要的方面却保险不足。
如果你对购买保险的有关知识了解得不多,那么最后受到伤害和损失的可能就是你。
当你突然遭受损失,但事后发现你并没有在这方面购买保险时,这种痛苦是无法言表的。
成年人的33个“扫盲级” 错误
1. 保险就是强制储蓄。
正确做法:如果储蓄,最好找银行;如果投资,最好找证券公司;保险最擅长的领域是:保障。
保险一定要回到它的基本面,为什么要买保险?人生的每一阶段的梦想,全都需要一定财务的支持。每一个人的未来生活中,都可能存在无法预知的风险,最理智的做法应该是将“风险”交给保险公司替你分担。保险不能仅仅把它当作储蓄或投资,保险是保障。但现实情况更多的是:代理人在用保障概念来说服你买保险,和用回报最为理由相比,后者就容易得多。因此,我们买了太多的储蓄型和投资型保单。
2. 我现在年轻,而且身体非常健康,不需要买保险。
正确做法:尽早购买一份适合自己的疾病医疗类商业保险,因为年纪越轻费率越低。身体健康,才有资格投保,等身体有问题躺在病床上时,要投保就来不及了。健康保险的保费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关系密切,保险公司往往还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规定观察期或约定免赔额,承保非常严格。而且身体健康的人活动多:驾车、游泳、交际、应酬、抽烟、喝酒,出外奔波,这才真正需要保险来保平安。
3. 意外太偶然,轮不到我。
正确意识:我们无法对生命做出预期,生与死的概率其实各占50%。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某些风险导致死亡的发生概率为千分之几。看起来偶然性极大。但是,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摊上这千分之几就是死,没摊上的话就是活。千万别说谁的运气好,谁的命大。
4. 现在保险市场不健全,等规范了再说。
正确意识: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最好的东西,只有相对适合于我们的。其实谁都梦想生活在一个制度完善、设施配套、民风纯正、法纪严明、科学发达、财富亨通的社会环境里。可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现在不尽人意的现实,我们的身体健康与我们的生命脉搏完全有可能在还没有来得及等到理想社会的到来,就出现危机了。
5. 孩子重要,买保险先给孩子买。
正确做法:家庭的主要创收者、给家庭带回最多薪水的那个人,才是最应该买保险的人。据统计,一些针对少儿、妇女和老人等弱势群体的险种往往更为畅销,这恰恰暴露了人们选择保险产品时理念上的偏差——其实,家庭中的经济支柱往往都面临着比较大的职业、健康、意外等方面的压力与风险,在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者往往是投保的主要对象。这样,一旦出现任何意外失去这个支柱,维持家庭生活、保证孩子学习等基本家庭需求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其实,购买保险是每一位投保人对自己和家人,甚至更多是为家人准备的一份关爱和责任。
6. 我是有钱人,保险对我没用。
正确意识:保险是目前为止人类总结出的最科学的财产保全方法。它不仅可以转移平日的风险带给我们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可以免税。世界上的很多巨富都拥有高额的保险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富的价值。相比于大多数人的“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保全其已拥有的财产。一次看病假如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用2000元就可以解决问题,为什么不留住你的98000元呢?
7. 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
正确的意识:保险不是奢侈品,是必需品,有钱人只不过买的较多而已。保险人人做得到,一天10元就可以。现在一杯咖啡要20元,看场电影也要50元,要找买不起保险的人实在难。没有人会喝不起咖啡的,只是没有那个习惯而已,保险也一样。而且你也不必投保100万,而是根据您的实际投保需要,每天只需缴少量的钱。
8. 与公司发生纠纷,个人总是弱势。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章,第一节“一般规定”中,第33条明文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提醒:要想自己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一定要做到:(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2)按时缴纳保费;(3)出现后及时如实报案;(4)提供相关票证单据。
9. 万一保险公司倒闭,我的保费就泡汤了。
实际状况:一旦保险公司资不抵债、破产,消费者并不会因此受损。《保险法》第三章第84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第87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保险公司开办的长期寿险属于对广大投保人的负债经营性质,因此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均有严格的规定,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投保方的利益。
10. 一旦买了保险,想要退保就不可能了。
现实情况:可以退保,但一定会有损失的。退保日期最好是两年后。保险并不是最佳的投资工具,在确信自己有更好的投资途径,并核算过保单现金价值,认为可以承受的情况下,投保人执意要求退保也无可厚非。但对于长期寿险,切忌不要做出轻率的退保行为。
11. 保险责任越全面越好。
正确做法:首先分析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状况,按紧急程度进行排序,优先寻求对比较紧急的风险进行保障,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再按排序将保障范围扩大。我们总会希望保险责任越全面越好,恨不得所有意外事故都由保险负责赔偿,但保险公司是根据所承担责任的大小来计算保险费的,也就是说:保险责任越全面,需要缴纳的保险费就越高。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事实:总有一部分保险费被浪费了。在一些综合性保险合同中,部分保险责任之间是互相对立的,如果被保险人从一项责任中获得赔付,就不可能从其它责任中获赔。比如,在寿险的两全保险中,保险责任为既保期内死亡又保期满生存,但一个被保险人要么在期内死亡、要么期满生存。这将意味着,购买两全保险时,投保人必须同时为死亡责任和生存责任缴纳保险费,而只能得到死亡保险金与生存保险金的其中之一。
12. 保险费越少越好。
正确意识:保险产品价格是非直观的,通常以提供的收益与保障表现。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一定不要被表面的价格所迷惑,而要搞清楚其背后的条件,要把价格与其他因素放在一起衡量。当我们面对低价格或者高收益产品的诱惑时,一定别忘了它们背后往往附带有特别的条件。一是附加条款,比如现在市场上有公司推出的保底分红险,承诺年平均保证收益2%,高于同业1.75%的平均水平。但是收益是有条件的,客户必须持有保单满6年,否则会损失部分保底收益。二是责任范围,保险是产品和服务的综合体,消费者在比较价格的同时,不要忽略了服务。以健康险为例,保险公司选取哪些定点医院、是否每年提供体检服务、是否有疾病预防、干预措施等,都不是简单的价格所能代替的。
13. 买了保险就要获得赔付,不然就白买了。
正确意识:如果某个事件未来肯定会发生,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就不会承保了。购买保险,不同于购买其它商品,买到的只是一种无形的承诺,使投保人不必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而担心。
14. 购买保险越多,享受到的保障就越多。
正确做法: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左右为宜。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
15. 只要缴纳了保费,保险公司就该替我分担责任。
正确态度: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在权利、义务上是对等的经济合同关系。不要以为缴纳了保费,就是转嫁了风险。保险的赔付是受保险合同的约束和法律保护的,只有出现保险责任事故,才必须予以赔偿。
16. 保险金=赔偿金。
实际情况:大多数保户得到的实际理赔金额,一般都小于保险金额。在许多险种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中都明确规定,该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是多少,即在出险时最多只能赔付的限额。但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还要根据被保险标的的损伤或破坏的程度而定,因此保户实际得到的理赔金额常常小于保险金额。
17. 我已经买过保险了,不需要再买了。
正确意识:人一生中各个阶段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不同阶段中要相应购买不同的保险产品,一生只有一张保单是远远不够的。一个人的需求随时会改变,所以专家建议:每年至少要和你信任的保险代理人或寿险规划师通一次电话,最好见见面,让他知道你换工作了、你的收入增加了、你当爸爸了等等改变。一般一个人的寿险规划3年左右就会有一次大的改变。”
18. 保险公司对于老人一向是“敬而远之”。
正确意识:老年人投保也要趁早。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群体主要存在意外和医疗两方面的风险,但老年人保险的巨大风险让很多保险公司都望而却步。这一群体患病和遭受意外的几率高,属于风险高发群体,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要求特别高。对于投保人而言,则意味着要缴纳高额的保费。
19. 保险是我们规避风险的唯一方法。
正确意识:购买保险是克服风险、转移风险的,唯一代价最低、效率更高的方法。是一种非主动的、事后的经济补偿行为。
20. 做到正确投保、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发生事故后就一定可以获得赔偿。
现实状况:即使投保正确,选择了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最终也有可能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赔或根本无法依据保险合同获得赔偿。这涉及到一个“保险利益原则”概念。投保行为是一项法律行为,《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也就是说:除了投保人对自身具有无限保险利益外,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仅存在于一定的亲属关系之间,至于生意合伙人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雇主与雇员之间、单位与员工之间虽然在经济上有利害关系,但是并不构成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21. “如实告知”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正确意识:法律只认可书面记录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事项,若采取口头形式“告知”,将会为日后的理赔埋下隐患。目前几乎80%以上的拒赔案都因没有“如实告知”引起。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你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特别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险和人寿险时,很多人为了省事往往只是口头告知了某些病史,一些代理人也说可以不填,结果事后却被认定“隐瞒”病情。这时投保人根本无据反驳,只好被拒赔。
22. 外资保险公司一定是最好的。
正确意识:只要能提供适合我的产品、专业的代理人服务和能够及时理赔,就是“最好的”公司。买保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某种保障,因此购买保险的第一关注点,不应该是选择外资还是本土公司。
23. 我买错了保险,是因为我还没有找到最好的保险产品。
正确意识:保险产品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我们的。目前在国内开业的所有保险公司,都是由中国保监会进行监管,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是需要报由保监会审批和报备的。而不同保险公司所有保险产品的定价,都是根据一张统一的人寿保险生命表(就是不同阶段发生不同风险的概率统计表)。之所以市场上存在着不同价格体系的相类似的产品,那是因为不同公司推出的产品的具体组合不同,有所区别的都是在细节方面。也因此,不同的产品组合,就有相对应适合的不同客户群体。
24. 物价上涨,钱会贬值,所以还是不要买保险。
正确态度:货币贬值是整个社会的事,即使不投保也同样躲不过。保费是保险公司逐年收取的,并不需要立即支付所有的保费。即使有通货膨胀问题,缴的保费相对价值也会越来越便宜。况且,有些产品采取保额逐年递增或养老金逐年递增的方法,基本上可以抵消通货膨胀。
25. 2005年将会进入一个升息周期,我还是等一等再买保险。
正确做法:保险是一个中长期投资,首先考虑的因素不是利息调整。今年买一个保险,至少得生效40年以后大部分人才用得上。所以不必特别因为利息的上调或者下降,而在这个地方做太多思考。
26. 挑选保险产品一定要“货比三家”。
实际状况:严格说来,在中国,只要是经过保监会核准的产品,无论它是中资还是外资,基本上大同小异。作为非保险专业的人员,面对纷繁复杂、陌生枯燥的保险条款时,几乎不可能做出清晰、正确的判断。与其费尽心机挑选产品,不如挑选最适合你的代理人,让他替你选择最适合你的产品组合。
27. 30岁时就考虑60岁以后的事,未免有些保守。
正确意识:人生规划中,风险管理是首要也是必需的,越早筹划越好。
在一个家庭财务金字塔中,保险应该位于最下方,它是支柱,因此要尽早搭建。因为家庭中最大的风险在人身。所以谈家庭理财或者财务规划时,出发点一定先从风险管理开始,而一个人、一个家庭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就是人身寿险。
28. 我周围的同事、朋友都买保险了,我也一定要买。
正确意识:千万不要跟风买保险。第一步先要了解自己有没有保险的需求,进而才去考虑要不要买保险。其实很多人并不知道:人群中大约有10%的人是没有保险需求的。
29. 一定要指定受益人,否则保险金将无法领取。
法律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应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30. 主险失效时,附加险还可以继续。
现实情况:主险是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期满等原因效力终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
31. 被保险人必须要求参加体检。
实际情况: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不要求被保险人参加体检,而只要求被保险人填写一份健康告知书,如实告诉保险人自己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保险人根据健康告知书上所载内容,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
32. 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保险合同也就随之失效了。
正确认识:长期的寿险合同,大多有一个宽限期,是为了在投保人因遗忘或一时经济紧张不能如期缴费时给出的一个宽限时间段。《保险法》规定了60天的宽限期。即如果投保人没有按时缴费,60天内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要从中扣除所欠保费及其利息。
33. 我丈夫为我买的保险,我就不用亲自签名了。
正确做法:不光投保人要亲笔签名,假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被保险人也要亲笔签名(家长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即使最亲密的人也不例外,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道德风险。
提醒:如果你没有做到,也不必担心,只要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补办一个亲自签名的手续即可。
(本文作者:孙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