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市29日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的基准线为10.5%;上线(预警线)为15.5%;下线为5%。全市各企业可参照指导线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其中,国企工资涨幅原则上不突破基准线,一线职工涨薪情况与管理者挂钩。
企业职工 涨幅最低不得低于5%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9日发布的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显示,基准线为10.5%;上线(预警线)为15.5%;下线为5%,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发布。
根据指导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建议,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2009年、2010年效益增长较快,2011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国企工资 涨幅最高不能超15.5%
北京市属垄断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突破基准线10.5%;北京市属竞争性国企平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15.5%。
上述企业工资增长拟突破上线(预警线)的,应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0%;2011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将实现显著增长;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三项比重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处于同行业较好水平;完成当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在满足以上条件后,需分别经北京市国资委或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于2012年3月底前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一线职工 工资涨幅应高于管理者
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各类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一线及技术工人工资。
在这些一线技术职工中,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将重点予以倾斜。
对于一线职工的工资涨幅,市人力社保局也给出了具体建议:其工资增幅应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也不得增长。
企业降薪 须与工会进行协商
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是这种情况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工资指导线将成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双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并向劳动部门备案。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