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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二手房背后的“阴谋”
 

  现实中,二手房性质的不同、买卖双方心理的差异及不规范中介的参与,给二手房交易带来了诸多隐患。人们在选购二手房时,常常因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或者对二手房情况不了解,导致受骗上当,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以前三个案例,为您逐一解读二手房背后种种的“阴谋”,帮助您在购房与租房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租房时应警惕“二房东”。

  去年7月,刚刚毕业的小赵找到了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由于到岗时间紧迫,小赵匆匆忙忙通过租房网站联系了位于单位附近的一套一居室。首次租房缺乏警惕性的小赵,没有对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进行核实,就和发布信息者签订了一份简单的租赁合同,并交了3个月租金和1个月押金。入住一个月后,该房屋的真实房主上门索要房租,这时小赵才知道原来与他签订合同的人竟是“二房东”。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小赵没有进行出租人的证件核查,在交了租金和押金后也没有索要收条,导致无法找回所有的经济损失。

  解析:在选定房源、准备签约时,第一件事就是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及房东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等是否齐全。另外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收据。尤其首次缴纳租金时,房东一般会多收1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退房时可凭收据退还。

  案例二: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索赔。

  贺小姐去年年初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位于顶层的二手房。购房过程中,贺小姐对房屋的水、暖、电等问题都进行了仔细的查验。由于冬季没有雨水,贺小姐口头向卖方询问了漏雨问题,卖方表示从不漏雨,随后贺小姐付清了全部款项。然而入住后朱女士发现,即使只下了小雨,卧室和卫生间的墙角也有渗水的现象,但此时距离房屋过户已有5个月的时间。贺小姐要求原房主赔偿损失或退房,而卖方表示房屋过户后自己已经和房屋脱离关系,需贺小姐风险自担。

  解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物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对于朱女士如何维权的问题,若买房前原房主已经知情并恶意隐瞒,朱女士可以要求补偿;如果房龄较新,处于开发商的保质期内,朱女士还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案例三:警惕“包过户”字眼。

  今年2月,陈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120万元包过户的房源广告。陈先生估算这处不满5年的次新房的税费等成本应达十几万,确实觉得该价位很实惠,便很快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陈先生了解到该房产系某单位集资建房,产权证尚在办理中,交易时过户是通过内部改档完成,相关费用仅两万余元。陈先生要求中介方退还多收的费用,中介却指出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包过户,拒不承担退费要求。

  解析:购房者应事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性质,并且一定要同业主见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中介公司从中通过文字游戏获取差价。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银率网www.bankrate.com.cn 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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