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风貌 | 电子银行 个人金融 信用卡 融e购 | 理财 外汇 保险
人才招聘 | 公司业务 机构业务 资产托管 企业年金 | 股票 基金 期货
金融信息 | 工行学苑 视频专区 网上论坛 投资银行 | 贵金属 债券 超市
男方父母出资 购婚房离婚时女方分20%
 

  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婚房屡见不鲜,但若子女离婚,父母所购置的婚房则不免在离婚诉讼中被依法分割,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近日,虹口法院就审理一起因离婚而引起的房产分割纠纷。80后小夫妻张先生和李小姐婚后经常争吵,并在生育问题上产生分歧。离婚时双方因对房产分割有分歧,张先生遂诉至法院。

  法庭审理查明,张先生和李小姐在热恋中与房产公司签订合同,购置四川北路房产一套,价格200万元。张先生父母给付了首付款60万元。此后,小两口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150万元,主贷人是张先生。原告张先生认为:首付款和婚前婚后的还贷用的钱都是自己父亲给的,女方均没有为购房出资,所以女方无权分割房产。被告李小姐认为:自己是房屋预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且是房产证上的房屋权利人之一。因此,根据购房的整个过程以及婚姻法和物权法相关规定,自己可以和张先生同等分割该房产。

  法庭认为本案系争房屋的购置款来源主要是张先生的父亲,而婚后还贷的钱款可以认定部分是张先生和李小姐的共同财产。原、被告婚后均有收入来源,因此,婚后还贷的钱款可以认定部分是来源于原、被告共同财产。因此,法院确认房屋归原告张先生所有并归还剩余贷款,被告李小姐取得该房屋净值的20%且自行解决住房。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2012-08-23)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Article
·二手婚房的装修省钱实用三招
·六种不能选购的婚房
·办好三件事帮你准确买婚房
理财工具
期货看盘器
进入>>
黄金看盘器
进入>>
外汇看盘器
进入>>
证券计算器
进入>>
  黄金理财计算器
  外币理财计算器
  股票投资计算器
  国债理财计算器
在线理财规划
 
  购房规划
 
 
  保险需求分析
 
 
  购车规划
 
 
  在线车险规划
 
 
  家庭财务健康诊断
 
 
  子女教育规划
 
 
  开放式基金投资规划
 
  投资风险自测
  投资者教育手册
中国工商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证 03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