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由中介带着看房经验的购房者都知道,当客户看房之时或看完房之后,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会拿出一份打印好的《看房确认书》让看房者签字,并会告诉看房者,这是为了让公司知道他们是在带人看房,并不做其余的解释。不少客户心想,反正不涉及到费用支付的问题,签个《看房确认书》也没事,有时候没有认真去阅读那些条款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殊不知这样的话可能就会埋下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隐患。
北京的方先生最近就遭遇了这样的烦恼,他一直后悔为什么不仔细看《看房确认书》的内容就签了字,以致出现这种纠纷情况,导致不必要的损失。6月份,方先生在京城某一个知名中介的业务员带领下去看了几套房源,看了之后对于其中的一套较为满意,但是当场也没有定下来。当看房结束时,他跟大多数看房人一样,就在中介提供的《看房确认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在购房的时候,他觉得中介要求的相当于总房价3%的中介费太贵,因为他看中的房源价格超过了500万,光中介费就得支付15万以上,于是他又咨询了另外一家中介,因为是全额付款,另一家中介答应只收取2万元的居间服务费,这样的话就通过这家中介成交了,他省下了将近十几万中介费,很是高兴。
然而那家最初带他看房的知名中介知道这一事件之后,先是拿着《看房确认书》找方先生,说他违法了上面的约定,要求赔偿违约损失。这时方先生才注意到,这个《看房确认书》不仅仅是看房确认那么简单,而是对房产的居间服务对象做了诸多限制,若是签订了这一协议,则看房人以及关联人士一年内不得避开带看房的中介私自成交,否则的话得支付违约赔偿金,也就是相当于中介费用的数额。他觉得这些要求不合理,也就没有太理会,结果几天后,居然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中介公司将其告上了法庭,经过一番唇枪舌剑的争论,法院判定中介胜诉,但是因为只是提供了房源信息和看房服务,没有提供实质性的全套中介居间服务内容,所以在赔偿标准上有所降低。赔偿了中介两三万块,聘请律师花了万把块,最重要的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生活和工作,他非常后悔没有看清楚就糊里糊涂被中介给套了进去。
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对于一些需要签字的纸质文件,都一定要看清楚和问清楚,千万不要随意去签字,那样的话很可能就会埋下隐患。当然如果想要耍耍心机来应对这些不怎么受欢迎的房产中介,给自己将来成交少设置障碍,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规避:比如说在《看房确认书》上不要签自己的名字,随便捏造一个假名字即可,将来即使通过别的收费更低的中介成交,也不会有太多问题;比如说叫上朋友一起去看房,让没有购房需求和想法的人去签名,但是想购房的人则扮作不重要的陪伴者,这样亦能规避某些责任。
虽然“跳单”有些不太道德,但是中介收费过高,并且其自身的素质和诚信也问题颇多,购房者必须要多一个心眼,否则的话就很容易被中介给套进去。只有在中介提供的服务真诚而且质量高的情况下,收费合理才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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