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风貌 | 电子银行 个人金融 信用卡 融e购 | 理财 外汇 保险
人才招聘 | 公司业务 机构金融 资产托管 企业年金 | 股票 基金 期货
金融信息 | 工行学苑 视频专区 网上论坛 投资银行 | 贵金属 债券 超市
财政部: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将征税
 
  
    2014年07月11日 11:11
    
      记者7月11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
      通知表示,首批对国内完全能够生产、质量能够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热扎板、冷扎板、窄带钢、棒线材、型材、钢铁丝、电工钢等78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自2014年7月31日起,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通知还表示,上述政策措施适用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业内人士表示,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报税,有利于钢材加工企业转向采购国内钢材,有助于钢铁行业产能消化,对国内钢企而言为利好。
    
分享
QQ MSN Mail Kaixin Favorite Mail Kaixin

(摘自世华财讯 2014-07-11)
【关闭窗口】
提示
交易提示 四大报摘要 多空揭秘
工具
要闻
中国工商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证 03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