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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授权上海银监局14日发布《关于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安排的通知》,在试验区业务开展初期不对试验区业务和试验区内分支机构下达单独的存贷比考核指标。
针对此项政策的解读,有媒体认为这是取消取消机构存贷比考核指标。但上海银监局副局长马立新解释,这是为了缓解区内分支机构的存贷比压力,因为区内融资来源更大,总行可能会对其设立一个相对较高的存贷比标准,造成其压力。另外,银监局也不会对区内分行设立单独标准,而是针对银行法人机构设立的75%存贷比指标。
据路透报道称,上海银监局人士相关人士表示,存贷比指标放宽不全是新的,之前各地分行层面存贷比指标本来就可以突破75%。不过实践中具体哪些分行可以突破75%指标,且不影响总行存贷比达标,一般是由银行总行具体掌握考核。
因此该人士介绍,银监局这次是建议银行总行在该指标考核上对自贸区的分行放宽考核,但本身并没有突破现有存贷比政策。
据了解,自贸区内中外资银行定位于区内创新业务,有别于银行传统存贷业务。落地的业务目前多集中在跨境人民币借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境人民币支付、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融资租赁等方面。更进一步讲,自贸试验区内积聚的是贸易型企业,而这一类企业无法提供稳定的、很大基数的存款来支持银行做贷款。也就是说,在自贸区内银行业务不是靠存款贷款。
“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发端于1995年7月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法》。该法虽经多次修改,但对存贷比的规定却延续至今。近年来,存贷比的规定备受业内诟病。
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试行)》于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银监会明确,将对银行实施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等三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其中,“存贷比不应高于75%”这一指标并未进行调整,这令商业银行倍感失望。
此前,根据多家自贸试验区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反馈,在一揽子亟待落地的自贸区金融政策中,自贸试验区银行分支最看重的一条便是存贷比放开。
截至一季度末,累计已有3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获批在试验区设立34家营业性网点,其中有10家中资银行分行,20家外资银行支行,1家金融租赁子公司。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205.57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653.54亿元,各项存款924.84亿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运行7个月以来,一行三会相继出台了51项金融政策。自贸区金融创新制度方面基本框架已经形成,除自由贸易账户和投资汇兑便利细则外,其他都在推进和落实之中。
2013年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刊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可以看作是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勾画的路线图。2014年2月,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细则“五连发”。包括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细则;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细则;外汇管理细则等五项重要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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