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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多元化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能有效化解风险

 

  “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这一表述出现在20日国务院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21日参加国经中心第59期“经济每月谈”的专家表示,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多元化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能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就广泛关注的地方债务问题,《意见》还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对此,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景彤在接受本网采访时谈到,地方融资平台与政府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剥离了融资平台政府功能,使政府的归政府,平台的归平台,真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政府收入与负债,支出及成本从自身的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定,更有计划性,风险更可控”。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十分重视。在《意见》转发后,财政部网站21日就发布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通知。通知称: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地区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试点地区发行的政府债券期限为5年、7年和10年,结构比例为4:3:3。

  专家指出,取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转向政府为主体的举债机制,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举债成本。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在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是间接金融(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金融改革首先应该从效益最大、振荡最小的方面着手,即将间接金融变为直接金融。他在会议上以直接金融工具公司债券为例指出,公司债券连接着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公司债券的价格制度是双方统一价,其利率应高于存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这将使得资金的供给者可以分享到财产性收入,又能降低融资成本。

  事实上,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发行市政债券,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要的做法。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参考,但是我们不能简单照搬,而是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地方举债融资体制。

  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国际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在会上表示,要解决中国地方债务,完全用美国市政债的方式风险也不小,并且中国债券不太可能都面向市场,因此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解决,建立地方政府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一部分为市政债,一部分为政府融资平台、一部分是公私合营,也就是所谓的PPP,通过多种方式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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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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