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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难在如何分类 专家称“三桶油”等国企分类很难界定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超过15万家国有企业,即将迎来史上第一次“对号入座”。

  《意见》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而“商业类国有企业”又被划分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

  无论是商业类国有企业,抑或公益类国有企业,《意见》明确定调,他们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分类是国企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整个国企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改革全局。在界定国企功能和分类的基础上,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将进一步推进。

  《意见》释放的突出信号是在竞争领域,“国有”色彩将逐渐淡化。“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不过在国庆改革领域专家看来,在国有经济比重较大的能源行业,无论是电力行业中的两大电网、五大发电集团,还是油气行业中的“三桶油”,很多央企都很难被简单归入公益类或商业类。

  能源作为商品,应当由市场对能源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能源企业应当划归商业类。”《中国经济周刊》在日前的一篇报道中援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特邀研究员范必的话称。

  范必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现在国有电网企业、油气企业又负有能源普遍服务职责,如满足弱势群体用能需求、为农业生产提供低价电低价油等,这些业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电网企业和油气企业将商业性业务与公益性业务混在一起,内部形成了交叉补贴,无论将他们归为商业类还是公益类都不够准确。

  此外,分类不清也影响了对国企的考核和评价。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就指出,由于以往经济社会体制演进和某些历史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经营活动内容中相当程度上存在商业性与公益性经营活动内容同时存在的状况,而且从产业、行业和具体的经营活动功能延展的关联关系上相互牵扯,因而影响分类考核内容和绩效的评价。

  “正是由于国有企业使命矛盾的存在,国企目标多元、定位不清,才引起了这些年国有企业行为出现偏差。”李锦此前公开表示。

  他指出,国企改革走到今天,以往“一刀切”的改革和监管方式越来越显露出弊端,而“分类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则凸显出来。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并科学分类,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重大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国有企业功能与类别为前提。”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近日对《人民日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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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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