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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网站11月3日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与卡塔尔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8亿里亚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同时签署了在多哈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卡塔尔,初期投资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
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卡塔尔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8亿里亚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同日,双方签署了在多哈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卡塔尔,初期投资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之后,将确定多哈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上述安排标志着中卡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卡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通常而言,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方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促进双边贸易发展,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资料和数据进行整理发现,自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27个国家/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涉及规模为29182亿元人民币。2014年以来,中国央行已经先后与新西兰央行、蒙古央行、瑞士央行、阿根廷央行、斯里兰卡央行、韩国央行、俄罗斯央行以及卡塔尔央行签署货币互换协议,规模共计815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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